普洱市农村能源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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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能源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是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主管部门为发展农村能源建设设置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市九县一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指导管理,主要是组织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炉灶、新型合成燃料、城镇沼气池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生活污水、太阳能、薪炭林、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建设,实行行业管理,加强农村能源行业管理,促进农村能源新技术推广,不断提高农村能源建设队伍的素质水平和服务功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是贯彻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做到收支平衡、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支出定额,完善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按质按量的做好农村能源的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农村能源站财务总收入8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23万元(本级财力82.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预算总支出8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3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21.16万元,占总支出的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805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901款,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1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2101103款,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款,主要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0204款,主要反映人员工资支出、2130206款,主要反映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支出、2130299款,主要反映其他林业支出、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
2017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标准。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 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6万元。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3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0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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