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2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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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职能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兽药、饲料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监督处理、处罚;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证照、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检疫票证的订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信息报送,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监督管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等的培训;承担上级委托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行政监督与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编制10人,2017年初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1人为半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人员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执行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部门总预算为13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7万元,项目支出36.86万元。
2017年2季度总预算支出为9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8万元,项目支出32.33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为基本支出65%,项目支出88%。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比较基本支出增18%,项目支出增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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