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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40129-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总体来看,我局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普洱人家西北侧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3017;电子邮箱:pesnyjbgs@163.com)。

(一) 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0余条,涵盖了农业农村政策、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4条,其中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35条,预算、决算33条,提案议案办理27条,部门文件10条,政策解读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及人事信息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94条,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普洱电视台、普洱日报和普洱发布等平台公开信息30余条,及时回应了社会对农业农村热点问题的关注,展示了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成果和新气象。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协调、检查、审核并发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我局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对于复杂敏感的申请事项,及时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或电话沟通,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开情况,努力消除申请人的疑虑和误解。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分类、编制、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同时,加强了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了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在信息管理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及时。同时,加强了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了信息安全。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本年度,对普洱政府网站“市农业农村局”的部门栏目进行了全面优化设置。此外,我局还积极利用“普洱农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发布准确。同时,加强了对平台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点和需求点,为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 监督保障方面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未能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2.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够充分。对于一些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未能有效帮助公众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同时,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及时解答公众疑问。

3.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熟练。虽然已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但在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等方面还需加强,以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优势。

4.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改进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答公众疑问,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

3.提升新媒体平台运用能力。加强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信息,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同时,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提高关注度和影响力。

4.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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