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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查认定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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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培训管理,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云南省昆明学院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拟于2025年5月11日—18日举办普洱市辖域内的农药经营人员资格培训,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了相关报备材料。 经审核,云南省昆明学院的教学培训资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培训内容等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云农种植〔2018〕12号)规定的条件。现予认定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5月8日前致电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5月8日。 公示方式:网络公示。 联系电话:0879—21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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