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种子站圆满完成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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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种子站圆满完成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
为加强肥料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普洱市种子站、各县(区)农技中心(土肥站)及县农业执法队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于5月15日-23日对普洱市辖区内的肥料生产企业及肥料经营企业进行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
本次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的肥料品种主要为:有机肥料、复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和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抽查范围为全市10个县(区)的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经营门市。肥料生产企业全覆盖,肥料经营门市重点抽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所在县(区)。全市共抽查23个肥料产品,其中,肥料生产企业抽查有机肥料7个,肥料经营门市抽查复合肥料11个、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3个和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2个。
在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过程中,工作组向被抽样方负责人就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目的意义作了详细说明,并认真听取被抽样方对今年肥料生产和销售情况、存在问题反馈。同时对肥料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营业执照、肥料产品合格证以及包装袋标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在全面了解肥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现状的前提下,抽样人员严格按照GB/T 15063-2020、NY/T 525-2021、NY/T 1107-2020、NY 1428-2010、GB/T 6678-2003和GB/T 6679-2003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抽取样品,保证样品具备代表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本次抽样工作,监督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对象均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在省、市、县及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经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历经9天圆满完成了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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