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组织参加云南省2022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厅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视频会议
2022-10-11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2-1011001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发布日期:  2022-10-11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组织参加云南省2022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厅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视频会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2022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厅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视频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华讲话,厅法规处处长陆金全发布2021年全省十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典型案例,文山州、大理州宾川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厅农质监处处长杨宴模主持会议。普洱市、县(区)两级11个分会场共156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以“学法力行 守护安全”为主题,主要任务是全面宣贯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科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努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部门主题日”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一要面向监管检测执法和农技推广人员,要组织大家原原本本学、前后对照学、上下贯通学,让直接在一线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掌握好法律精神,明白有哪些新制度新要求。二要面向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大喇叭、小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乡村、进基地、进农户, 让每一个生产企业和合作社都能掌握生产档案记录、合格证开具等要求,让每一个农民都能知道禁限用药物管理规定和违法后果。三要面向广大消费者,科普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展示我省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安全优质形象。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深入学习领悟,善于融会贯通,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全面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部门主题日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全面启动。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