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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2次集中学习
2025-04-0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50401-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发布日期:  2025-04-01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3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2次集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张德义主持并领学有关内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云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的一件要事,是边疆各族群众热切期盼的一件喜事。市直农业农村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内涵实质和实践要求,同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020年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贯通,一体学习、一体领悟、一体贯彻落实。要抓好学习宣传,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密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职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成果成效,努力开创普洱“三农”新局面。

会议强调,开展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坚定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思想、提高政治自觉,学原文、筑牢思想根基,悟原理、把握核心要求。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引领,把强化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始终,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治担当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以优良作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带头学在深处、查在细处、改在实处,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自觉扛起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当好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表率,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自觉”。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切实把改进作风体现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上,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积极的作为不折不扣抓好“三农”工作落实。

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管职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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