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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
2023-08-08   作者: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6-/2023-0808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08
 主题词: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结合普洱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构建开放包容、融荣共居的互相嵌入式城市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形有感有效推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开展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在2023年末各县(区)至少建设完成1个示范点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

10县(区)辖区内易地搬迁安置点或城镇安置区为重点。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营造各民族互嵌式生产生活的环境和氛围,在示范点有显眼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等宣传标识(宣传栏、宣传标语、海报等)。

2.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搬迁安置点内各族公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有效参与各项事务。

3.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示范点村规民约、管理办法。

4.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政策法规宣传、节假日主题活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活动等),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促进交往交

流往,互动互嵌了解。

5有固定的文体活动场所,有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社会服务的宣传栏或宣传点。

6.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或组织搬迁安置点群众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提升示范点普通话应用水平。

7.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产业发展、群众就业有措施有指导,推动共同富裕。

8.完善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的措施,引导群众融入当地生活。

9.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决反对干涉不同民族之间婚姻自由,不存在针对任何民族的歧视性做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没有涉民族因素事件和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10.动员搬迁安置点居民绿化美化家园,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实现乡村环境美化。

11.学习各地互嵌式发展优秀经验,推广本示范点建设亮点和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压实责任,确保目标明确,以打造各民族互嵌式示范点的标杆为目标,推动示范点建设工—3—

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任务落实

各县(区)要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全力推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在10月前取得初步成果,11、12月查缺补漏完善工作成果。

(三)加强经验总结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各县(区)要大力总结挖掘和展示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中的改革创新经验,加大对示范点特色亮点、经验举措和具体成效的总结推广。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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