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实施方案
2022-12-23   作者: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6-/2022-122300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23
 主题词: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提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目标任务

——2022年12月底前选点推进。在普洱茶马古道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我市至少有1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试点,全市4A级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工作达20%以上,探索出一条具有新时代特征、民族工作特点、文旅行业特色、易于复制推广的普洱旅游创建工作模式,为全市景区景点创建做示范。

——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面创建。2023年,在总结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实现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参照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测评指标,对完成创建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符合命名条件的旅游景区,在市级命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4年,在全市2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争取省级命名示范景区1个以上;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2025年12月底前争创达标。2025年,全市2A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覆盖率达到100%,争取2个以上景区获得“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

三、主要工作

(一)营造创建氛围。在全市各景区醒目的位置,制作安装民族团结固定宣传牌、宣传展板,确保景区内有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牌1块以上。利用景区内液晶电视、LED频、微信公众号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先进典型事迹,景区办公室有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柜(架),有供借阅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宣传单、报刊杂志等,做到民族团结宣传景区全覆盖。

(二)培训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在全市导游讲解员讲解中融入民族团结内容,穿插民族团结故事,开通服务维权热线,实现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每年举办旅游行业培训1期以上,通过开展培训、行业交流等形式,确保每个景区有一套规范流畅的解说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三)提升中华文化内涵。深入挖掘普洱茶文化、民族文化、革命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将中华文化内容、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纳入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在景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突出和打造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四)展示民族文化特色。通过精品民族文化的歌舞剧,向国内外游客展现民族生活习俗。结合国庆、县庆等重大节日,每年积极组织参加旅游展会,积极推介特色旅游产品。充分利用中老铁路开通优势,打造铁路旅游主题产品和精品线路,全方位、多形式地向主要客源城市及中老铁路沿线旅客展示和推广普洱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工作、文旅部门要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景区景点联创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广泛动员、盘活资源、分工合作、各尽其责,推动创建工作与景区建设、旅游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互动嵌入、相得益彰。

(二)强化分类指导。要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对接、联动创建,共同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事宜。要围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测评指标》,结合各地旅游景区实际,将创建主动融入和服务景区中心工作,科学分类、精准指导、细化方案、创新举措,突出工作实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旅游景区发展深度融合。针对不同景区景点的特点,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水准较高、易于复制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样板。

(三)注重宣传营势。要多层次多渠道,积极推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经验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面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工作成为提升旅游景区美誉度、打造品牌影响力、弘扬团结主旋律的有力措施。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成效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选表彰范畴,打造旅游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普洱品牌”,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