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报告普洱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定普洱统一战线工作的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舆情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负责或参与拟订、监督、检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生态等领域规划实施。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的项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特殊困难的政策措施。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7.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相关工作。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民族工作、管理宗教工作、积极推进港、澳、台、侨和党外干部工作,发挥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究室)、宣传教育科、干部科、党派科、民族经济发展科、民族社会事业科、监督检查与民族团结创建科、宗教科、港澳台侨科、非公经济工作科。 所属单位1个,是普洱市民族研究所(信息中心),普洱市民族研究所(信息中心)不是独立核算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事业单位是普洱市民族研究所(信息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 1、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2、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13,03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3,036.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399.63元,增长1.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399.63元,增长1.1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改造提升,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13,036.75元。其中:基本支出9,863,829.40元,占总支出的73.54%;项目支出3,549,207.35元,占总支出的26.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399.63元,增长1.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832.17元,下降0.3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出1人,退休1人,党政储备事业人才辞职2人,使得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相应的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85,231.80元,增长5.51%。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改造提升,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63,829.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34,906.98元,占基本支出的9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8,922.42元,占基本支出的9.42%。(人均23,818.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9,207.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为统战工作业务经费、民族工作经费、港澳台侨工作经费、普洱统一战线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维护经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改造提升经费、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等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开支。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如下: 1.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强有力。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统战工作纳入全会报告、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纳入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纳入市委巡察内容。2023年,市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8次10个事项、研究审定2023年度统战工作53条任务清单,并按照清单定期督促抓好落实。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并推动解决全市103个乡(镇、街道)统战委员配备问题;安排部署民族宗教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对自查问题开展全覆盖督促指导,着力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风险隐患。 2.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以“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为抓手,组织全市统战对象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举办“六支队伍”、宗教教职人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培训3期290人次,召开普洱市统一战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座谈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交流座谈会、开展“赓续丰碑 行廉致远”现场廉政教育、“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庆祝建党102周年诵读活动、普洱市2023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等,多形式多途径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3.多党合作事业效能持续提升。组织和引导各民主党派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二十大精神,牢记合作初心、凝聚奋进共识。制定印发了《2023年政党协商计划》、《2023年普洱市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普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支持普洱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5周年活动座谈会、向党外人士通报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大力支持中央和省、市各民主党派开展调研15场次,市级各民主党派提交调研报告7篇。协助民进普洱市支部成立、支持加强自身建设。 4.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一是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2轮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调研,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形成“成效清单”。二是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指导推动18所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创建,充分利用全市118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69所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入寻常百姓家。“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入选教育部《中华民族大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团结誓词碑在全国首个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展出;宁洱县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宣讲团受邀到北京民族文化宫开展交流学习。三是探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紧扣“聚焦一条主线、推动实现‘五个转变’、实施‘九大工程’、夯实五个基础、做出五个示范”的“15955”工作思路,召开普洱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和“九大工程”任务清单,有序推动实施;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等10余所高校及省内外民族工作专家、学者、师生共1000余人赴普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普洱实践文章被中央统战部、人民政协网刊发。四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按照国家民委公布的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及时印发了普洱市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对10县(区)和市级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单位开展了2轮全覆盖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交办清单,强化了6个方面的薄弱环节。1个单位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34家单位成功创建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1个单位成功申创建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五是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三项计划”,实施完成2023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20个,组织开展《普洱世居民族服饰图案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中华民族进步的丰碑—“民族团结誓词碑”》等书籍编撰工作。六是持续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2023年“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完成省级下达的1个县、3个乡(镇)、42个村、4个社区建设任务;高质量承办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全面完成4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不断提升。 6.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服务质效得到提升。一是以促进“两个健康”为着力点,持续推动政企沟通协商、市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组织走访调研商(协)会、企业205家,实现反映问题办结率90%以上;召开全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座谈会,完成问题清单交办、督办;审定印发《惠企政策汇编》500余册;组织民营企业评议营商环境、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务咨询和帮助,新确定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11家。二是加强政治引领,组织开展“实干兴普奋勇争先”主题活动、国家安全观警示教育、退役军人企业家座谈会、西安交大能力提升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的贺信精神座谈会等理想信念教育活动9次,组织全市商(协)会、民营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406场次2000余人。三是对照省委统战部反馈的问题,着力抓好商会会员发展、乡镇商会注册登记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联合市委督查室深入10县(区)开展工作督导,采取“一月一上报、一月一通报”制度,督促抓好落实,已完成全市应登记的43家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 7.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有所突破。不断深化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事业引领,加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海外联谊会、新的阶层人士联谊会组织建设。组织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省、市两级培训学习、座谈及主题活动。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数据库。组织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分会理事会,吸纳18名会员、6名理事。组织开展“寻美·云南”活动,与市委网信办、市文联共同联发活动方案,动员全市各界新阶人士积极创作作品投稿623件。创建法律服务活动品牌,组织新阶人士中的律师代表开展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党外知识分子服务基地挂牌2家、新命名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3家。 8.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拓展深化。一是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招引1户台资企业、1名台商个体户落户普洱,帮助侨资企业裕浩石化在宁洱的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开展专项工作摸底排查。组织10县(区)开展侨情调查,完善在普港澳台侨同胞数据库,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三是加强对外联谊交友。与周边国家开展线上线下交流活动,支持南亚科技创业园在老挝设立创业园分会,参与组织实施十九届东盟华商会普洱专场活动,圆满举办第11届云台会“普洱农业产业交流会”专场活动、2023年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慧聚桑梓”云南行普洱考察活动,组织全市统战系统部分成员赴老挝、泰国开展海外经贸交流访问,高效组织实施老挝丰沙里省教育厅一行、泰国泰中侨商联合会一行到普洱交流考察活动。四是真情服务港澳台侨工作对象。积极开展为侨服务活动,申报并完成“归侨侨眷技能培训”、“海外友好学校建设”、“和谐侨社”建设等项目;组织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向在普港澳台侨工作对象发放慰问金10万余元,开展政策宣讲2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 9.干部队伍建设向优向好。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和“四强”活动开展,强化部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周学习34次、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强化对工作的专题学习、专题研究,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与市委督查室联合下发督导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分组带队赴10县(区)、8个市直部门开展一轮工作督促,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着力推动解决基层统战工作力量薄弱问题,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联合发文督促指导10县(区)完成统战委员配备工作。组织10县(区)统战部长赴北京市、昆明市学习经验、开展交流,不断开拓思维、提升能力。召开部(委)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会议,以“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涉酒、涉赌、违规借贷专项整治等为抓手,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向优向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3,03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99.63元,增长1.1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改造提升,使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15,7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8%。其中:人员经费5,540,154.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93,507.4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项目支出3,382,115.26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业务经费、民族工作经费、港澳台侨工作经费、普洱统一战线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及维护经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改造提升经费、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等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3,40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125,316.9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555.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322.5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到龄退休职业年金记实支出;死亡抚恤281,04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和遗属补贴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3.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2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97,755.31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7,743.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60,930.5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02.1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09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普洱卷》、《普洱世居民族服饰图案研究》编撰等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5,5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其中:住房公积金575,53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595.00元,决算为194,93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9,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1%,完成年初预算的66.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00.00元,决算为124,550.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89%,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95.00元,决算为30,786.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9%,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9,595.00元,支出决算为194,93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00.00元,决算为124,55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295.00元,决算为30,78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开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3,818.74元,增长6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9,6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518.24元,增长6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99.50元,下降34.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原因是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2023年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请示市委领导、市财政局批示同意,由我单位组成海外经贸交流团于2023年8月20日至27日赴老挝、泰国进行经贸交流访问,产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增加,以及2023年度各县召开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现场推进会,和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公务用车出行增加,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审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3年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请示市委领导、市财政局批示同意,由我单位1名领导牵头组成海外经贸交流团于2023年8月20日至27日赴老挝、泰国进行经贸交流访问。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922.42元,比上年增加96,339.42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工会安排会员健康体检,向单位申请行政经费补助,使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正常工作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827,228.95元,其中,流动资产27,069.92元,固定资产635,689.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4,469.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12.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274.31元,流动资产减少61,847.30元,无形资产增加155,83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096.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946.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096.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096.96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21301111 |
||||||||||||
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