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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
2021-07-16   作者: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6-/2021-0716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7-1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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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普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报告普洱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定普洱统一战线工作的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监督指导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推进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监督和协调推动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各兼职委员单位落实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部署的职责。

8.组织开展地方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和民族宗教领域、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或参与拟订、监督、检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生态等领域规划实施。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的项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特殊困难的政策措施。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11.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12.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3.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4.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5.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6.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属于正处级单位,根据主要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干部科、党派科、民族经济发展科、民族社会事业科、监督检查与民族团结创建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宗教三科、港澳台侨科、非公经济工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涉密)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严格按照2020年预算法编制要求。预算编制: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项目支出包含: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工作正常运转费用支出。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4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183,389.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3,389.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092,950.60元,下降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83,389.40元,其中:本年收入13,183,389.4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83,389.40元(本级财力13,183,389.4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092,950.60元,下降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83,389.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83,389.4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3,389.4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505,179.60元,下降4.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2,800,0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500,000.00元,下降15.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83,389.4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92,950.60元,下降7.6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72.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348.00元,增长19.21%。主要用于:遗嘱补助人员按照相关政策提高发放标准。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000.00元,增长6.67%。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0,000.00,增加50%。主要用于:港澳台侨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960,67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87,444.00元,下降3.9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00,000.00,增加40%。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特需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30,715.4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5,193.40元,增长7.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80,11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2,221.00元,下降26.2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95.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66.00元,下降22.03%。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81,42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262.00元,增长5.4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702.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765.00元,下降3.1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3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8,615.00元,下降69.21%。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08,06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9,572.00元,下降3.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2,013,82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13,828.00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2,603,07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03,076.00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368,43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68,432.0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80,11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80,110.00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91,42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1,428.00元,项目支出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8,70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8,702.00元,项目支出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292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2,926.00元,项目支出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808,06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08,060.00元,项目支出0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936,58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585.00元,项目支出910,000.0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26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267.00元,项目支出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26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267.00元,项目支出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8,39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392.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55,52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5,528.00元,项目支出,390,000.0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28,69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8,699.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6,56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568.00元,项目支出260,000.0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款)2020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5,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75,00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92,23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2,235.00元,项目支出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92,23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2,235.00元,项目支出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92,3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300.00元,项目支出160,000.00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12,7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2,75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43,453.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3,453.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840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8406.00元,项目支出0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928370.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28,370.40元,项目支出0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20,77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772.00元,项目支出0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9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3,389.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10,888,569.00元对比减少505,179.6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0,000.00元,用于统一战线工作业务、民族工作业务、宗教工作业务、港澳台侨业务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3,300,000.00元对比减少500,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9,279.0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414,139.00元,增长69.5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在职人员交通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在职人员交通费列入其他交通费下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绩效目标如下:

1.民族工作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计划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发生率≤10%;开展全市宗教人士及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政策及业务培训3;做好民族文化调研、交流、扶贫工作。

2.港澳台事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让更多的归国台、侨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为台湾同胞、归国侨胞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的服务;统筹协调对台经贸工作,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3.统战事务特需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统一战线工作、宗教工作、民族工作矛盾化解排查率≥90%,切实维护好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普洱民族团结工作、党外干部宣传工作打牢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发挥优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8,868.00元,较上年减少57,319.00元,下降9.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6,568.00元,较上年减少55,619.00元,下降17.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2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20年减少预算,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2,3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元,下降0.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3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元,下降0.8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2020年减少预算,节约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21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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