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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6/20260123-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办、侨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办、侨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办、侨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202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围绕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办、侨办)中心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6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设置1条、财政信息2条),部门工作动态32条。受理并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1件,按时办结率100%未收到网民留言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至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在线申请渠道。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管理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分管,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多重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同时,严格落实动态更新机制,基于最新表述要求,清理、整改公开信息3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网站指南、目录、栏目进行优化和规范,确保设置清晰、内容查找便捷。积极探索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工作动态,解读重要政策,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普洱统一战线发布信息524条。严格遵守网络安全规定,加强日常监测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相关流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纳入部务会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组织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纳入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次,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整改,保障了年度信息公开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本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因内部工作衔接与认知不足,未能及时纳入公开范畴。二是在政策解读方面,主要工作体现在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转载上级机关发布的权威解读材料,结合本市、本领域实际进行本地化、特色化解读的意识和实践较为欠缺,解读形式也较为单一。三是公开队伍的能力与协同机制有待优化,科室间协同推进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改进情

一是明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的公开规范,并将其固化为业务办理的必要环节。二是对涉及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台办、侨办)的重要政策或工作部署,要求牵头科室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启动解读材料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推进。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统筹和信息共享,推动形成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同部署、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行政中心7号楼三楼310;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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