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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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立足边疆、多民族实际,依法促进民族团结,着力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法治基础。一是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治化。到2023年1月,全市共颁布民族立法53件,其中自治条例9件、单行条例41件、变通规定3件。制定出台《普洱市贯彻落实〈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政策文件,切实把党的民族工作制度和体系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事务的治理效能。二是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五用”工作法,充分发挥各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优势,以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教育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三是规范依法行政。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着力提高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自觉性,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14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依法促进民族团结。一是抓实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工作机制,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委领导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沟通联络和教育引导;坚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研判分析,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创新民族团结互助机制建设。以推广“宾弄赛嗨”生产互帮、生活互助、经济互通、文化互融4项机制为载体,建立党组织领导、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助机制,将孟连县民族杂居村寨的“宾弄赛嗨”传统活动升华为“县际互帮、东西互助、城乡互联、干群互系、村组互包”的新型“宾弄赛嗨”模式。在普洱市与邻近州市接边的黑树林地区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对接协作、八联工作法和三个保障的“383”维稳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当地民族团结和睦、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建设。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一把手工程”领导机构,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组建督查指导机制,设立表彰激励机制,推广民族团结互助机制,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到重要位置来抓,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格局。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加强对宗教界的引领。深入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全市共有378处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全覆盖。创建90处市级“和谐寺观教堂”,圆满完成3个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引领工作。在宗教界常态化开展“讲三爱,学四史”教育和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应急处置机制等机制,对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利用市、县、乡、村四级监测体系,及时排查,对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开展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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