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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公布施行
2021-08-09   作者: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6-/2021-0809001  公开目录:  部门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8-0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委  文  号: 

近日,江城县举行《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公布施行仪式。

江城县委书记邱明出席仪式并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传统村落不仅承载着厚重的人文情怀,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优秀资源,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要迅速掀起《条例》学习宣传的热潮,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县上下要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保障和发展传统村落,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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