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普洱市镇沅县入选。
十八大以来,在国家民委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镇沅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从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教育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脱贫攻坚引领,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强化文化建设引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依法治理引领,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五个方面着力,不断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