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普洱市签约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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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昆明市普洱市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昆明举行。 省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昆明市民族宗教委、普洱市民族宗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观看了昆明市、普洱市创建工作汇报片,双方分别就两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会上,昆明市民族宗教委、普洱市民族宗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签订了《昆明市普洱市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 联盟框架协议秉持“党建引领、积极作为,优势互补、共建互赢,供需结合、精准对接”原则,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结对帮扶”工作联建机制,以两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政策沟通、信息联通、机制融通、业务相通”,实现“学习互建、资源互享、机制互联、保障互助、干部互学、信息互通、经验互鉴”等为目标,以“机制体系联建、基层组织联建、队伍建设联抓、重点工作联动、品牌形象联树”为共建内容。 共建联盟签约是共促两地各族群众扎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通过双方共同探索多边合作、多方交流,推动两市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区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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