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族健身操队成绩突出得到省级褒奖 | ||||||||||||
|
||||||||||||
近日,由于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中成绩突出,普洱市民族健身操队获得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筹委会的褒奖,奖励24万元。其中:教练员每人奖励2.4万元,运动员每人奖励1.2万元。目前奖金已经全部发放到19名运动员和教练员手中。 据悉,普洱民族健身操队代表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健身操项目比赛,并在全国29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规定操二等奖、综合奖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扩展阅读: 2020年8月5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 《意见》指出,发展民族体育,丰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空间、展示平台和活动载体,推动民族传统体育大众化、精品化、市场化。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健康休闲产业发展。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探索推广社会化的赛事组织模式,逐步形成赛事、活动、产品等品牌支撑体系。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中的比重和效益,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繁荣发展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