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60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的要求,现将现将2022年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普洱市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2年支持普洱市社会福利事业中央彩票公益金共计300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60万元,下拨各县(区)24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三类项目。2022年支持普洱市社会福利事业省级彩票公益金共计2617.32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352万元,下拨各县(区)2265.32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四类项目。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残疾人福利、孤儿入学、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维修维护、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衔接专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项目。
1.残疾人福利类补助50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县(区),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
2.儿童福利类补助51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各县(区),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3.社会公益类补助199万元,其中市级使用60万元,用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下拨各县(区)13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区)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2022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公益等项目进行资助。
1、老年人福利类项补助1402.32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各县(区),主要用于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幸福食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新建边境小康村建设,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2、残疾人福利类补助300万元,资金全部为本级使用,用于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补助。
3、儿童福利类补助97万元。
(1)市本级使用2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用于对全市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2)下拨各县(区)95万元,其中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60万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经费15万元。
4、社会公益类补助818万元。
(1)市本级使用50万元,用于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
(2)下拨各县(区)768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通过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幸福食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新建边境小康村建设,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补助,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失能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10个“老年幸福食堂”投入运营,乡镇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39.8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39%。
(二)残疾人福利方面。补助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项目建成后将为更多包括民政服务对象在内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儿童福利方面。一是2022年共资资助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67人,保障了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二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健全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初步形成儿童福利院、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四级未成年人关爱阵地。
(四)其他社会公益。一是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火化补助的发放,进一步完善了殡葬基础设施,提升了殡仪馆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减轻了人民群众丧葬负担。二是补助救助管理站建设,提高了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保障救助对象基本权益。三是补助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个,边境小康村建设试点补助4个,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四是通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宽普洱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延伸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触角,补充加强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服务乡村振兴的基层民政力量。
特此公告。
普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