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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1-0412002  公开目录:  社会事务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4-12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发改价费〔2021〕159号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普洱市火化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1-04-12   作者:市民政局 点击数:  

普洱市民政局,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194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规定,在对火化服务运营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现将重新核定火化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洱市火化费收费标准(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平板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380元;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

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在火化遗体时,应向丧属提供免费的休息场所或设施。

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2141日起执行,原《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普发改收费〔2010131号)中火化费相关内容停止执行。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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