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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1-1029001  公开目录:  财政审计  发布日期:  2021-10-2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10-29   作者:市民政局 点击数:  

普洱市民政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按照《云南省普洱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普审社调报〔20212号)要求,市民政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56日至531日,对普洱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民政局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预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真实、合法,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扩发开支范围、财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支付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费21,85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普洱市民政局已于20216月第八次党组会议决定废止关于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月不高于210元标准报销交通费用的规定。审计期间清退了以往年度发放的全部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费 21,850元,于824日将清退的21,850元上缴市财政局。

审计发现问题:支出依据不充分,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金额66,3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普洱市民政局于20218月重新修订了《普洱市民政局工作规则》、《普洱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普洱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细化集体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决策执行能力,提升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普洱市民政局今后将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三年以上1,484,941.93元的问题。普洱市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单位长期往来款,多次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往来资金挂账进行核查。2018年普洱市民政局聘请云南玺正会计事务所对普洱市民政局长期挂账资金再次进行经济鉴证,经清查,普洱市民政局长期挂账资金已无法收回,会计事务所建议作资金挂账损失申报。普洱市民政局已积极与普洱市财政局对接,征求普洱市财政局对无法收回长期挂账资金的处理意见。下一步,普洱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清查力度,按照普洱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核销长期挂账往来款,尽早将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完毕。

特此公告。

 

普洱市民政局

2021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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