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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50918-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8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401000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云南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

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工作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普洱市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3.社会救助科

4.儿童福利和区划地名科

5.社会事务科

6.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居民家庭核对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离休0人,退休36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年度,全市民政系统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9.59亿元,实施一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民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稳步提升。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升,全年累计投入资金8.27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6.36人、特困人员1.33人,临时救助2.83人次。开展景谷、江城县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全年受益困难群众达1000人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底线全市标注三类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4.63人。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澜沧、景东等实体救助站陆续投入使用,全年救助各类遇困群众803人次。

儿童福利持续改善。进一步强化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市儿童福利院正式投入使用,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在册孤儿等特困儿童1088人发生活补助资金1565万元,通过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孤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4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儿童保护体系,组建工作专班,确定思茅区那澜村、墨江县象鼻村等10个村作为关心关爱重点留守儿童试点村。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小太阳温暖救助等各类关爱活动20场次,覆盖留守、困境儿童5100余人次。

残疾人福利政策有效落实。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378万元,惠及85.29万人次。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开工建设。

(二)基本公共服务持续优化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更加完善。不断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调整组建新一届市老龄委,2024年全国银龄行动乡村振兴行暨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首站活动在普洱开展。全面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市老年养护院主体工程完成建设;新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个;完成困难老年人412户适老化改造。建成运营老年幸福食堂”18个,服务老年人14.56万人次。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智慧化水平,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分别惠及8.8万、1.09万人。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2167人次。

殡葬管理水平明显提质。初步形成殡葬公共服务的基础网络,市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完成总体工程质量验收,县级殡仪馆实现全覆盖。惠民殡葬力度不减,配套殡葬惠民补助资金442.62万元。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强化公益属性,重塑行业形象。认真推进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取消非必要延伸服务事项52项,降低收费项目42项,提供免费用品44个。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认真落实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殡葬改革政策深入

区划地名管理规范有序。建立普洱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完成思江、景镇、景宁、思澜4条市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持续推进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扎实开展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乡村著名行动。确定思茅区为全市乡村地名二(三)维码路牌设置试点地区,打造宁洱县同心镇那柯里村为地名文化主题示范点。

婚姻家庭服务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婚姻登记实现省内通办,全市累计办理婚姻登记3.5万人。积极探索婚姻家庭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结婚颁证、集体婚礼等特色活动,全市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实现全覆盖。

(三)基层社会治理明显加强

社会组织作用日益凸显。强化党建引领,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全市登记成立社会组织941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免费用204.7万元。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在稳岗就业、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招聘高校毕业生383人;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上海市阳光善行等36个社会组织与10个县(区)实现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超过10万人次。挂牌成立普洱市思茅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23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人群达8500人次。

慈善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全市共有慈善会11个,慈善组织9个,全年接收捐赠款物333.94万元。开展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排查整治回头看阳光慈善工程等工作,营造慈善事业良好发展环境。福利彩票工作有序推进,全力打击非法彩票全市销售福利彩票9.14亿元,筹集公益金2.97亿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15,317.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5,317.96,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1,829.09元,下降3.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1,829.09元,下降3.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15,317.96。其中:基本支出6,144,589.77,占总支出的54.30%;项目支出5,170,728.19元,占总支出的45.70%;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1,829.09元,下降3.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291.69元,增长3.21%;项目支出增减少623,120.78元,下降10.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44,589.7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28,269.4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6,320.35元,占基本支出的8.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0,728.1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90,892.00

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经费990,892.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工程款。

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661,573.19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支出。

其他支出项目经费518,263.00元,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金资助民政社会福利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7,054.9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2%。与上年相比增加1,625,114.91元,增长1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建设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支付前期工作经费及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54,25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6%,完成年初预算125.2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局机关及离退休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建设项目,支付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工程款,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7,033.1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1%,完成年初预算402.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资金、公务员补助资金、其他医疗保障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是本年度新增建设项目,支付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766.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完成年初预算96.1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故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58.00元,决算为47,144.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769.03元,下降62.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决算为42,263.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65%,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58.00,决算为4,8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235.03元,下降6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34.00元,下降6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534.00元,下降60.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958.00,支出决算为47,144.57,完成年初预算的26.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769.03元,下降62.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决算为42,263.57,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58.00,决算为4,88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预算不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预算不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235.03,下降6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534.00,下降6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534.00元,下降60.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是因为市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随之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本年度仅使用一辆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接待工作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320.35比上年增加21,040.99,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用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车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9,771,400.47元,其中,流动资产6,186,664.58元,固定资产10,561,322.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90,892.00元,无形资产32,521.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08,540.7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63,950.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77,311.8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0,908.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638.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6,638.57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民政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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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普洱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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