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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40923-0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101000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申请救助人员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做好受助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受助人员不同情况分别提供康复、心理辅导、卫生保健知识、就业信息等方面的亲情服务;帮助受助人员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负责反家庭暴力避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居民紧急避险的救助服务工作;开展有关救助管理咨询,指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措并举,不断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

进一步强化站内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是制定《普洱市救助管理站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周一学习制度,每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领学救助机构规程其中一个章节,一方面让工作人员在领学中深化对流浪乞讨工作的认识,同时,全面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提供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三是对精神正常的受助人员保证接回站内照料,并进行分区管理,从身体检视、询问交流、安检登记、寻亲服务全方位保障受助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四是严格按照救助机构工作规程要求,优先选择具备托养服务资质的公立机构进行托养,并签订托养协议,监督托养机构按照托养协议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对于长期在站外医疗机构托养的救助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探视,建立探视档案,档案包括救助人员基本生活情况、精神状况、是否还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等。截至20231231日共救助285人次,站内救助274人,站外救助11人,其中,未成年人34人次,60岁以上23人次,疑似精神障碍36人次,自行来站75人次,公安护送117人次,其他站护送来63人次,本站接回13人次,其他6人次,共使用资金77.66万元。

持续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力度。一是积极行动,结合夏送清凉、寒冬送暖的工作部署,积极筹备消暑和防寒物资,针对车站、商业区、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展巡查工作,截至20231231日市救助管理站共巡街43次,街面救助11人次。二是在街头巡查工作中,积极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工作原则,尊重其意愿,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物资,针对街面巡查中发现的危重病流浪乞讨人员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先救治、后结算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患精神疾病、艾滋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无自理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本地可治疗的在本地进行救治,本地无法救治的将其送至本省内具备治疗条件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待病情控制后再进行护送,较好地保障了受助对象生命安全。

切实做好返乡和流出地预防工作。一是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的救助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为其购票返乡,身体残疾、患精神疾病或未满16周岁的救助人员,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由救助管理机构送回。二是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受助人员,积极通过公安部门的人脸识别、受助人员指纹、体貌特征等线索,及时为其寻亲信息,对查找到户籍地的救助人员根据其状况安排相应的返乡方式。三是建立健全返乡人员信息台账,从源头增强治理能力,对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与流出地民政部门积极对接,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针对辖区范围内的护送返乡的特殊困难群众,制定回访计划,着力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情况。截至202312月共护送返乡92人次,共回访11名受助人员。

扎实推进滞留人员救助寻亲及落户安置工作。普洱市2023年持续推进全省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对滞留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人员,持续开展落户安置工作,针对返乡安置流浪人员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存在的困难和原因,对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落实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特别是对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协调当地政府落户妥善安置,全力进行帮扶,例如:协助救助人员申请办理低保、特困、残疾证、临时救助,以及帮助缴纳医保等,尽力助其回归社会,今年我站共为5名长期滞留人员完成落户,并成功寻亲1人。

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站内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抓好安全工作的教育落实。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聘请专家对全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2023年共开展消防安全演练1次,安全培训1次。二是抓好进站求助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求助人员入站管理手续,严禁违禁物品带入救助区域,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共安全。三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留样、自查、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做到食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全力做好站内卫生工作,每天开展一次全面卫生消毒,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天三次监测体温和体征,受助人员使用一次性餐具,对受助人员有疑似症状按规定隔离观察,及时上报,送医治疗。五是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我站严格执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站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对工作人员值班情况以及安保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值班人员每天查看救助人员状况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619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普洱市救助管理站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邀请,并同时在云岭先锋发布党员双报到活动,动员党员、志愿者和广大社会爱心人士到救助机构参观,共有6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政策法规和救助常识,今年以来已发放各类救助宣传册100余份。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一是对外出流浪的未成年人及时护送返乡回归家庭进行妥善安置,切实履行好临时监护责任,有力地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截至20231231日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4人次。二是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2023年到西盟县窝羊小学、江城县和平寨小学开展小太阳温暖救助活动,通过向农村留守儿童发放物品的方式,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活动为70名学生送去三件套、枕头、被子、冬装、夏装等学习及生活物资,活动后还通过一对一填写调查问卷,深度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同时,还在江城县康平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探视探访工作,共探访14人。三是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共有140余人参与此次培训,进一步推进基层儿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深耕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构建全方位的儿童保护体系提供有力基础保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未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信息管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217,46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469.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9,918.54元,下降2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9,918.54元,下降29.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洱市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未预算开支,导致2023年收入支出比2022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7,469.04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116.89元,占总支出的69.31%;项目支出987,352.15元,占总支出的30.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49,918.54元,下降29.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168.50元,增长2.25%;项目支出减少1,399,087.04元,下降58.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普洱市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未预算开支,导致2023年收入支出比2022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0,11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31,15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65.32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352.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离家出走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被拐被骗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留守老人等各类生活困难人员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4,469.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275.33元,下降25.92%,2023年普洱市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未预算开支,导致2023年收入支出比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0,29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77,121.00;事业单位离退休196,654.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901.12;死亡抚恤205,344.4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56,879.4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5.3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93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2,712.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325.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96.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12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33.00元,决算为52,18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50,084.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98%,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3.00元,决算为2,0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86.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33.00元,支出决算为52,18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50,084.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433.00元,决算为2,0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间经费开支普财社〔2022120号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车辆发生加油费用12,051.55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929.99元,下降5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459.99元,下降5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0.00元,下降41.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全站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跨区域、跨省(跨境)救助接护送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未成年人返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跨区域、跨省(跨境)救助接护接送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未成年人返乡护送救助人员到我站交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4,517,797.03元,其中,流动资产482,124.27元,固定资产4,035,672.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57,593.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34,070.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38,1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81.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81.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101111


  
附件【普洱市救助管理站2024091905010844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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