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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40923-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201000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殡仪馆于1976年开始筹建,1980年正式投入使用,是市民政局直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中央、省、市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3.在市民政局指导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4.负责全市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5.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6.负责殡葬用品的销售;7.负责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支部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部署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系统整体落实到支部党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抓好主题教育,根据主题教育学习安排,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开展5期集中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统筹推进专题学习、宣传宣讲、教育培训、实践活动等工作,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坚决防止学习走形式、走过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2.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加强全馆干部职工工作风效能意识教育,常态开展“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全馆干部职工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决破除厌学怠学“不会干”、能混则混“不想干”、心浮气躁“不实干”等狭隘思想,坚决杜绝“躺平”思想,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以思想破冰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二是深入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主动融入全省“一带四区”创建,深刻把握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以及市委市政府“追赶跨越大比拼”等工作安排,结合民政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工作再研究、再分析、再审视,精准寻标、高位对标、逐项达标、勇创新标,深入“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任务开展情况纳入动态管理。三是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细化实化。深入践行“三法三化”,认真落实“1357”、业务工作周调度、常态化述职等机制,探索部门细化实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制度机制。制定落实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清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

3.围绕殡仪服务中心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一是按照挂钩扶贫要求,选派了1名同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与挂钩点建立“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挂钩点上党课、开展普法强基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组织7名党员到社区完成报到。二是制定2023年普洱市殡仪馆“民生实事计划”2项,党员“为民办事清单”8项,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合力共建“志愿之城”。坚持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服务为民,服务便民;持续加大2800元惠民殡葬套餐优惠力度,原价3655元套餐,优惠855元,包含接运、穿洗、火化等全程殡仪服务,极大地降低了丧属的治丧成本。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到全天候24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在接到群众电话后,6小时之内必须赶到遗体所在的医院、丧属家中或事故发生地进行处理。四是完善新馆附属设施建设,增加祭拜台、遗物代处理点);配置软硬件设备(配备桌椅、饮水机、医疗包等);细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车队及业务车间。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殡仪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1.普洱市殡仪馆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普洱市殡仪馆无“三公”经费收支情况,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8,222,04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4,500.83元,占总收入的42.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4,702,642.5元,占总收入的57.2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03.60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01,491.06元,增长6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0,796.62元,增长52.5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1,888,125.50元,增长67.0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570.00元,增长110.13%。主要原因一是引入专业的殡葬服务团队,向社会提供多样化殡葬服务,使得经营收入稳步提升;二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殡葬工作经费增加使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三是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使得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7,270,383.56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875.83元,占总支出的29.60%;项目支出1,362,625.00元,占总支出的18.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3,755,882.73元,占总支出的51.6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32,892.48元,增长7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2,874.43元,增长48.51%;项目支出增加507,922.19元,增长59.4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1,822,095.86元,增长94.2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引入专业的殡葬服务团队,向社会提供多样化殡葬服务,经营收入增加的同时经营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殡葬工作支出增加;三是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1,875.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1,875.83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2,6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07,922.19元,增长59.43%,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殡葬工作经费增加、殡葬服务设施设备采购经费增加。主要开展的项目有:殡葬工作运转专项经费、殡仪馆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普洱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设备采购经费;主要用于我馆采购殡葬服务设施设备、专用燃料支出、劳务费支出等。项目开展情况较好,保障了市殡仪馆机构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5,70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12%。与上年相比增加1,121,996.62元,增长48.70%,主要原因是我馆采购殡葬服务设施设备、专用燃料、劳务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8,22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9%。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4,690.68元,社会福利殡葬支出2,639,711.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3.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81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2,814.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6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164,66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没有专门安排“三公”经费,所以单位也无该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没有专门安排“三公”经费,所以单位也无该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没有专门安排经费,所以单位也无该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殡仪馆资产总额4,995,444.26元,其中,流动资产2,708,134.96(净值),固定资产2,287,309.30(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8,780.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661.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资产原值合计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
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

4995444.26

7740521.97

2708134.96

5032387.01

2287309.30

2168814.59

968905.10

1643737.42

1029325.80

0

0

1219835.00

289078.40

0

0

0

0

0

0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普洱市殡仪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3年度,普洱市殡仪馆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201111


  
附件【普洱市殡仪馆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091804241660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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