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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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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000 附件2—1 普洱市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云南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工作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普洱市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3.社会救助科 4.儿童福利和区划地名科 5.社会事务科 6.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所属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普洱市民政局机关(含普洱市居民家庭核对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事业单位)。 2.普洱市救助管理站。 3.普洱市殡仪馆。 4.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 5.普洱市儿童福利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普洱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展现民政事业新风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民政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普洱市民政局机关(含普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普洱市救助管理站、普洱市殡仪馆、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4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直属单位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制数为1辆,实有车辆3辆;编制车辆为皮卡车,主要用于采购老人生活物资及保障老人外出就诊;因中心无业务用车,2011年被评为三星级敬老院,用奖金购置轿车一辆,用于同城异地办公务用车;2021年疫情防控配置商务用车一辆。2024年度普洱市救助站处置车辆1辆。 三、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2.4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9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4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446.2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0.26万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一是普洱市殡仪馆的单位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2.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4.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0.26万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一是普洱市殡仪馆的单位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6.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7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用于建设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和乡镇(街道)社工示范站;项目支出47.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78万元,下降84.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工作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02.4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下降43.17万元,下降12.49%。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机关和普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行政区地图印刷、划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及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等工作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4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0.55万元,下降21.24%。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等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17万元,增长2.92%。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46.2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40万元,增长7.94%。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29万元,下降8.1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2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4.29%。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死亡家属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生活补助经费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7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46%。主要用于:普洱市殡仪馆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6.12万元,下降22.58%。主要用于: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人员支出、日常运转经费及采购办公设备等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1.8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8.23万元,增长23.36%。主要用于:普洱市救助管理站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开支。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4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4.36%。主要用于:普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经费和普洱市民政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93%。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2.9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5.24%。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0.58%。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20.81%。主要用于:普洱市民政局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9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6.2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46.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建设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和乡镇(街道)社工示范站。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5年预算数为27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5年预算数为11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5年预算数为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5年预算数3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1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2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5年预算数为7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3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5年预算数为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5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0万元,项目支出0.02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8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9万元,项目支出44.48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燃料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9.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25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00万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5年预算数为1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5年预算数为14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劳务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2025年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救济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7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90万元,较上年增加5.88万元,增长24.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8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5.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较上年增加是本年度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增加公务接待费,根据2024年的实际业务开展接待费不足,所以增加了2025年接待0.6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62万元,较上年增加5.19万元,增长26.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万元,较上年增加5.19万元,增长26.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较2024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和普洱市社会福利中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5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68.87万元,其中,重点项目5个,绩效目标如下: 1.市级配套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政策落实,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政策衔接,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自理能力分别给予照料护理补贴的补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支持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支持市、县、乡、村四级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量,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正常运转,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普洱市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妥善安置孤儿,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推动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进一步提高救助服务水平,补助发放政策惠及到每个符合规定的儿童。 3.市级高龄津补贴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为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对我市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分别按每月每人80元、15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4.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为农村居民提供集中安葬地点,解决农村人口安葬难的问题。为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提供硬件设施保障。 5.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成立市级儿童福利院,并将其打造成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2万元,降低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导致福利费等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福利保障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民政局资产总额914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2.41万元,固定资产2891.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510.37万元,无形资产627.6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7.87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增加2446.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4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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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民政局)附件2-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310054008778.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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