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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殡仪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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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殡仪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殡仪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殡仪馆是普洱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普洱市殡仪馆一直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及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宣传殡葬法律法规,使普洱殡仪馆的管理及报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普洱市殡仪馆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殡仪馆。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殡仪馆财务总收入23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1.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7.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24万元(本级财力227.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万元,占总支出的32.11%,项目支出157万元,占总支出的67.8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1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福利-殡葬的支出204.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的支出1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的支出3.54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持平,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单位属差额拨款单位,财政只是保障单位在职职工80%工资及退休人员全额工资,未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殡仪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万元,如职工培训费、机器设备维修费、专用燃料费、新馆搬迁后所需的日常办公设备及保证正常运转的相关设施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4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由于我馆计划2017年搬往新馆,在搬迁过程中将发生很多搬迁工作费用。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殡仪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31.2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56.32万元,增长208.6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7年预算数为204.24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64.74万元,增长417.0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由于我馆计划2017年搬往新馆,在搬迁过程中将发生很多搬迁工作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72万元,比2016年(上年)执行数增加1.82万元,增长62.33%。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10月新招录2人及在职人员增资造成的。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殡仪馆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殡仪馆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13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13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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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殡仪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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