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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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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同比增加70.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中心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中心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5万元,较2016年的0.04万元增加1.0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度财政增加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机构运转工作经费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相关机构相互交流养老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中心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17年的1.4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以上年相持平。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接送供养老人就诊及工作人员正常工作需要,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0.8万元、维修费0.2万元、过路过桥费、保险费0.4万元等支出。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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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敬老公寓“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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