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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9/20240326-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28   作者:陈 点击数: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基本职能是建立服务质量化、周到、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统一管理中心人、财、物事等行政事务,着力把中心打造为“管理规范化、庭院园林化、服务标准化”等敬老服务品牌。争取构建集功能康复、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生活护理、心理指导为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机构。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编制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心财务总收入17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68万元(本级财力147.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2万元,占总支出的33.8%,项目支出114.37万元,占总支出的6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其中:
1、2080299款民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41.4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基本开支。
2、2081002款老年福利项目支出89.3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保险支出。
3、208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25.0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支出。
4、医疗卫生基本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公积金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2%。
与上年对比增加27.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的调整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  预算  项目支出114.37万元。其中:
1、2081002款老年福利89.3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8.1%。其中用于支付服务人员工资75.36万元;用于支付入住老人的生活、护理费支出5万元;用于中心运转9万元。
2、  20821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25.01万元。  占项目总支出的21.9%。  主要用于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支出。
项目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27万元,增长15.4%,主要增长的原因是中心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保险支出调整增加。
 
普洱市敬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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