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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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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关于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及对突发疾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认真做好核实登记、建档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不断深化预算改革,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节约;统筹财力,确保重点;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普洱市救助管理站,属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四、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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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总收入193.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9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3.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0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28万元(本级财力154.2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8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48.04万元,占总支出的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20802(款)”支出,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0(类)-21005(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的支出;“221(类)-221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改革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救助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与上年对比增加21.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业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4万元,如护送救助人员差旅费、救助人员车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63.5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资金还未下拨。
普洱市救助管理站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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