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8/20250813-00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13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林函〔2025〕36号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6号建议的答复
2025-08-13   作者: 点击数:  

李海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松脂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0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市林草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先后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处室就《云南省松脂采集管理办法》的修改、采脂技术规程等内容进行了对接沟通,对普洱市各县(区)松脂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松脂采集管理办法,鼓励人工林和集体天然林进行规范的松脂采集,应采尽采,增加林农收入。

(二)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科学利用,按照先采脂后采伐的原则,将3—5年内要采伐的松树纳入强制采脂规划,提高思茅松综合利用价值。

(三)推广规模化、规范化的高效采脂技术,推进专业化规范化采脂示范试点,杜绝违章采脂,保证资源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现青山常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打造全国松脂大市,促进全市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问题切中当前普洱市松脂产业发展要害,当前松脂产业发展政策受限、采脂技术规程执行不严、原料保供不足、资源利用潜力挖掘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松脂采集管理办法,鼓励人工林和集体天然林进行规范的松脂采集,应采尽采,增加林农收入。”的建议

因《云南省松脂采集管理办法》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制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关注到其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松脂采集产业发展现实要求。经对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开始着手开展专题调研,拟按程序对《云南省松脂采集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我们将积极对接配合好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科学利用,按照先采脂后采伐的原则,将3-5年内要采伐的松树纳入强制采脂规划,提高思茅松综合利用价值。”的建议

市现代林业综合改革工作专班已经依据《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普洱市林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着手制定《普洱市国有人工商品林规范采脂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关于“推广规模化、规范化的高效采脂技术,推进专业化规范化采脂示范试点,杜绝违章采脂,保证资源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现青山常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打造全国松脂大市,促进全市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从《普洱市国有人工商品林规范采脂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任务设计看,下一步将在松脂采集规划范围,规范化采集、管理,松脂原料林基地三个方面进行明确。在普洱市开展国有人工商品林规范采脂试点,允许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将国有人工商品林纳入松脂采集规划,结合“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以及市场前景和森林资源状况,按需制定松脂原料林基地建设方案,科学规划松香生产布局和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3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