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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50807-00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07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林函〔2025〕26号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7号建议的答复
2025-08-07   作者: 点击数:  

陶贤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解决思茅港镇辖区相关村民生活困境的建议》(第00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1996年1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位于澜沧江两岸,东西分属思茅区、澜沧县,面积28.5万亩,保护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植物种类繁多,动物种类也相当丰富,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护区涉及思茅港镇4个村17个村民小组690户(的多数集体土地(含承包田、承包地和集体林等)分布在保护区范围内。近年来,随着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管护力度的加大,保护区周边村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受到诸多限制。原本依靠保护区内部分区域进行放牧、采集非珍贵野生植物、有限度的耕种等活动获取生活资源的村民,如今这些活动大多被禁止。这直接导致村民收入减少,生活成本增加,给保护区周边村民带来巨大挑战,导致许多家庭面临经济困境。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将保护区内的集体林用临近的国有林进行置换,便于保护区的管理,同时也能保障群众利益;二是将保护区内集体林(含承包田、承包地和集体林等)的界限进行进一步明确,制定《保护区内集体林(含承包田、承包地等)管理规定》,允许村民能在承包土地上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三是给予保护区周边村民产业扶持政策,助推村民进行产业转型。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根据调查目前保护区内集体林(含承包田、承包地和集体林等)界限存在以下问题:1.历史遗留问题;2.测绘技术差异;3.管理部门衔接不畅。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划定保护区域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界限时未能充分考虑对方的需求,导致部分界限划定不合理。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后,整合优化成果数据已报国家林草局锁定并公示,调入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将无法在调出或置换,按相关规定给予天然林停伐补偿。根据《普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糯扎渡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调出保护区面积20449.8亩,主要为集体人工商品林、耕地、村庄等,保护与发展矛盾冲突得到进一步解决。在整合优化工作过程中糯扎渡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一直积极协调、配合和争取,为平衡、缓解保护与发展矛盾冲突在努力。

二是主导村民按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规定管理好现有的田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后,一般控制区内的承包田、耕地在不扩大,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是可以正常开展生产生活的。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均为天然林,同时也是国家级公益林或省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较高;按照《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毁林开垦、采伐林木。建议在做保护区总体规划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统筹谋划利于当地生产发展空间。

三是在社区产业扶持方面,强化保护区服务指导功能,引导社区主动参与,一是建立苗圃3个,开展野生蔬菜、野生观赏植物、咖啡、坚果等经济作物的良种选育,目前已累计培育优质种苗30余万株,并向社区无偿投放扶持社区产业发展,为保护区周边群众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促进林农增收。二是积极探索观鸟经济发展,指导保护区周边社区建设鸟塘,组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带动了保护区周边社区食宿的发展,已给当地村民带来了一定收入。三是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邀请专业企业对保护区周边野生蜂蜜、野生菌、水果、家畜家禽等产品的开发潜力进行调研评估,已销售野生蜂蜜100多公斤并达成2025年合作意向;达成茶叶合作包销协议,确定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保底收购村民茶叶,为保证茶叶质量,选派技术人员驻点指导当地茶叶采收和加工,已惠及2个村民小组30多户村民,让生态价值转化为惠民成果。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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