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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60326-00001  公开目录:  林业工程职称评审  发布日期:  2026-03-26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3-2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草局、市直企事业各单位,有关涉林企业: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定于2026年6月开展普洱市林业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含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审范围和专业

(一)普洱市林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

普洱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林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二)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

普洱市市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林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三)评审专业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评审专业无关联。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下列林业工程专业子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政策依据: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以及国家、云南省、普洱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因工作变动或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原取得职称系列不属于林业工程职称系列,需变更职称系列为林业工程职称系列的,需在现林业工程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具备林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推荐申报转评相应级别的林业工程职称。原取得职称后与林业工程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林业工程相应级别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根据云人社发〔2022〕32号文件要求,2026年各级职称申报评审要在“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以单位盖章并经人社部门核实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为准。

(四)普洱市林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履职年限均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以下简称“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一)省属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评委会(初级)。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评委会(中级)。

(二)州(市)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评委会(初级)。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评委会(中级)。

(三)县(市、区)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评委会(中级)。

(四)乡(镇)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评委会(中级)。

(其他类型单位人员申报流程图详见附件2)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8时00分。

(二)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8时00分。

(三)提交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2时00分。

五、申报及审核推荐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均通过线上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用岗位、工作总结等内容,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等有关情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可扫描上传带红色印章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是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需在每一页签署单位经办人、日期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在材料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有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材料

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3)。用人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业绩答辩或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在平台审核时需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并上传《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3)、《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单位推荐意见》(附件6)。

(三)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推荐程序是否完善。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完善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主管部门在平台审核时要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并上传《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7)。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的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审核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写、上传涉密材料。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

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申报推荐诚信管理

市林草局将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实和监督力度。建立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员和各级各部门推荐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将提供虚假材料、不履行审核责任等行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并进行通报。

七、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可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puershi.gov.cn/zwgk/zfxxgk2/zfbmxxgk/peslyhcyj/fdzdgknr/lygczcps.htm)。网上申报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平台“帮助中心”下载最新版操作说明。

《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可编辑电子版(附件15)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反馈至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事科邮箱。

邮箱:pelcjrs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李老师 0879-2125793。

咨询QQ群:1090415916。

平台技术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63526467、65153779。


附件:1.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2.职称申报流程图

3.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

4.公示模板(本单位公示)

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6.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7.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8.申报人员填写及提交材料要求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

10.廉洁自律说明

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

12.委托评审函

13.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14.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15.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16.职称推荐审核责任清单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5.xls】
附件【附件1-1单位注册、上级单位审核操作说明.docx】
附件【附件1-2个人注册登陆、单位审核审核操作说明.docx】
附件【附件1-4职称申报审核用人单位公示操作说明.docx】
附件【附件2职称申报流程图.doc】
附件【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doc】
附件【附件4 公示模板(本单位公示).doc】
附件【附件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6单位推荐意见(模板).doc】
附件【附件7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模板).doc】
附件【附件8申报人员填报及提交材料要求.doc】
附件【附件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doc】
附件【附件10.廉洁自律说明.docx】
附件【附件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xls】
附件【附件12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附件13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16职称推荐审核责任清单.wps】
附件【附件14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15.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附件【附件1-5用人单位、各级主管人社部门、评委会审核申报表操作说明.docx】
附件【附件1-3职称申报个人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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