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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8/20250124-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各项数据核定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按照市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开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指南、基本目录、机构设置、林草动态、部门预决算、部门文件、政务服务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林业工程职称评审、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209条,通过“普洱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政务信息478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及办理程序,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及时明确相关诉求,提高办理效率。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调整充实了市林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级有关要求,结合政府网站部门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部门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定期更新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议”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制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内容涉及个人信息泄露、严重表述错误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洱市林业和林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林草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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