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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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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100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市级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植资源调查,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普洱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议,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参与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公园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普洱市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9.指导普洱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市公安局自然资源支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实施意见,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职能转变。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起生态建设责任。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守好普洱北回归线上最大的生态绿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市森林面积4,955.82万亩,林地面积5,399.61万亩,森林蓄积量3亿立方米,均居全省第1位;森林覆盖率74.59%,全市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高等植物5,600种、动物1,496种;着力强化源头管控,严密防范应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35战35捷的好成绩。 2.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林产业向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目标迈进。编制现代林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抓好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浆纸˙林板家居一体化”现代林产业,统筹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原料林基地建设任务86万亩,已落实面积96.6万亩;工业原料得到全面保障,共采伐木材蓄积357万立方米;完成人工商品用材林资源调查521万亩,国有人工商品林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服务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推进。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要素保障,共办理强边固防林地使用5件,办理林地使用面积41.6181公顷;认真完成强边固防工作任务,共安排强边固防工作人员150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安排驻村队员10名,党组成员到挂联村上党课3次,开展遍访工作97人次,落实资金15.752万元;落实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4.2636亿元,生态扶贫资金1.4044亿元,聘请生态护林员16,455名;生态惠民成效明显,共发展林下经济530万亩,特色经济林267.02万亩。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了全市保障发展需要。全力保障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地,省林草局下达普洱市使用林地定额指标300公顷,全市共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请示160个,面积1,480.6958公顷,已获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53个,面积644.5893公顷;市级审核审批临时占用林地28起,收缴植被恢复费2,473.9608万元。全力抓招商引资,拟定完成了《“林浆纸·林板家居一体化”项目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与中国铁塔、中国移动、签订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1.57亿元;市政府与中国宝武集团宝钢股份签订林业碳汇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为了普洱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的新途径;启动普洱林产业集团国储林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总投资100亿元。 5.加强对外合作交流,跨区域保护共建体系逐步形成。亚太森林组织普洱培训中心建设完成启动运行,积极筹备和组织召开“亚太地区森林政策普洱论坛”国际会议,营造好林业对外合作交流的环境。与老挝丰沙里省农林代表团在中老7号界碑围绕加强黄脊竹蝗防控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对今后的黄脊竹蝗防治防控工作达成共识,双方并签订备忘录,中方向老挝丰沙里省援助两批次共计23.6万元防治物资,并开展防治技术培训。 6.突出党建引领,林草高质量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林草系统奋进新征程的前进灯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努力把思想伟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实现了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升、生态功能不断改善、现代林产业发展稳步推进的奋斗目标,为推进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次。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召开全市林草系统党建工作会议2次。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与草原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规划财务科、科学技术科(人事科)10个科室。 2.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加挂云南景东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科研监测科、规划财务科6个正科级机构,下设锦屏、文龙、漫湾、芹菜塘、花山、龙街6个正科级管护站。 3.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加挂云南镇沅哀牢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科研监测科5个副科级机构,下设九甲、者东2个副科级管护站。 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5.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研究所,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普洱市林木培育绿化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研究院普洱分院牌子,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中心、生态保护修复研究中心、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思茅松研究中心、绿化苗木研究中心7个副科级机构。 6.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加挂普洱市国家公园管理局、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牌子,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鱼塘管护站个1个副科级管护站。 7.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 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益智、威远江2个副科级管护站。 8.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泗南江、文武2个副科级管护站。 9.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规划发展和生态旅游科、科研监测科5个副科级机构,下设那澜、糯扎渡2个副科级管护站。 10.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事业单位。此单位为副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站,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2.普洱市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加挂普洱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中心牌子,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一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二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9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98.52万元,占总收入的96.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2.81万元,占总收入的3.50%。总收入比上年增加3,608.39万元,增长34.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748.55万元,增长38.06%。本年收入中,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8,674.83万元,占总收入的61.56%;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360.81万元,占总收入的2.56%;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1,464.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40%;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455.87万元,占总收入的3.2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1,226.30万元,占总收入的8.70%;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374.97万元,占总收入的2.66%;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457.19万元,占总收入的3.24%;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313.36万元,占总收入的2.22%;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671.45万元,占总收入的4.77%;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91.78万元,占总收入的0.65%。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3,608.39万元,增长34.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两个项目,其中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项目3,000.00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1,064.6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7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5.27万元,占总支出的38.05%;项目支出8,783.81万元,占总支出的61.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3,581.26万元,增长33.79%,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0.70万元,降低2.01%,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691.96万元,增长72.51%。本年支出中,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8,689.51万元,占总支出的61.28%;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360.81万元,占总支出的2.55%、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1,547.1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1%;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426.96万元,占总支出的3.0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1,212.49万元,占总支出的8.55%;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408.53万元,占总支出的2.88%;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451.98万元,占总支出的3.19%;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314.45万元,占总支出的2.22%;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675.38万元,占总支出的4.76%;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91.78万元,占总支出的0.65%。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3,581.26万元,增长3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两个项目,其中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项目3,000.00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1,064.6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5.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71万元,降低2.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1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在职人员退休4人,人员经费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在职人员人均基本支出19.34万元,退休人员人均基本支出3.3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91.96万元,增长72.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两个项目,其中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项目3,000.00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1,064.6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草原保护与监测、天然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林草技术推广、公益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草科学技术研究、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林业草原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监测、国有林场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林草技术职称评审、脱贫攻坚、强边固防等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8.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1%。比上年增加3,666.06万元,增长36.91%,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及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两个项目,其中亚洲象保护安全防范项目3,000.00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1,064.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名党政储备人才补助及省委联系专家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专家工作站及林草科研项目支出46.11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经费支出6.79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405.80万元,代管森工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17.54万元,缴纳养老保险金351.00万元,缴纳职业年金33.97万元,缴纳失业保险金9.99万元,支付死亡抚恤金19.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35.4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10.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6.98万元,工伤生育及大病保险22.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9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3%。主要用于亚洲家保护及安全防范支出3,000.0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7.12万元,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治理支出84.13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75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3,848.49万元,林业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53.05万元,森林资源管护支出94.48万元,公益林管护支出79.09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547.75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617.79万元,森林草原执法与监督支出1.68万元,森林草原信息管理支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1,064.68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51.7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394.78万元(其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支出1,40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9.4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9万元,完成预算的7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的39.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及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订购的2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用车,采取先预付部分车款的方式进行采购,因受疫情影响,车辆未能按期交付,2021年末尾款28.3万元尚未支付;二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来往,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根据相关规定对所接待人员收取伙食费,并将收取的伙食费用于冲抵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11万元,增长2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82万元,增长3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1万元,下降27.9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新购1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用车,价款19.12万元;二是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及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分别订购的2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用车采取先预付部分车款的方式进行采购,其中镇沅管护局预付5.70万元,竜山管护站预付6.00万元;三是本年度因北迁亚洲象监测、现代林产业发展、森林督查、草原保护与修复及林草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的全力推进,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燃油费等随之增加;四是因林草部门车辆消耗较大,车辆维修(护)逐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8万元,占85.35%;公务接待费支出19.91万元,占1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82万元,购置车辆3辆,其中: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1辆,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1辆,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1辆。具体情况为: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对《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函》(普林函〔2020〕3号)、《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报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函》(普林函〔2020〕4号)及《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报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函》(普林函〔2020〕5号)的批复,同意我部门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车辆价值合计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完成车辆购置,价款19.12万元;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未完成车辆购置,支付购车款5.70万元;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未完成车辆购置,支付购车款6.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林草干部考察、林草技术职称评审、草原保护与监测、天然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林草技术推广、公益林管护、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林业草原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监测、国有林场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脱贫攻坚等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林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以及各县区常规业务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9万元,增长5.7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2名党政储备人才;二是新调入1名人员;三是人员职务级别变动,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的机构运行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0,111.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7.51万元,固定资产8,434.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9.14万元,无形资产155.17万元,其他资产5.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3.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45项,账面原值151.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偿划拨资产1项,账面原值1.60万元;出租房屋2,744.53平方米,账面原值333.5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5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1.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为有效管护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运送防火物资,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做到快速、高效、安全扑救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021年2月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和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分别配备特种专业用车1辆,车型:长城皮卡,排量:2.0T,价格:20.00万元,购置车辆资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普财预〔2020〕628号)。2021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完成车辆购置,价款19.12万元,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预付购车款5.70万元,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预付购车款6.00万元,因疫情影响车辆均未按时交付,购车尾款均未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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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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