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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19-0918009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8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18   作者:市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普洱市林业局(普洱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属一类事业单位,规格副处级。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益智、威远2个管护站(副科级)。主要职能职责: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负责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科普教育、社区共管共建体系建设;负责自然保护区旅游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宣传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

一是在保护区主要道路沿线修建永久性宣传碑、宣传牌、警示牌35块,书写保护自然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等宣传标语53条;二是完成保护区界线勘定边界桩130棵、功能区界桩120棵,预制界桩250棵;三是开展保护区社区共管活动18余场次,修建社区环境治理公共场地200平方米,发放节能电器设备560台,投入社区共管建设项目25万元;四是发放1000份户主通知书宣传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保护管理。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对在保护区内的违法砍伐、放牧、滥割松脂等活动进行打击,依法管理保护区资源,与自治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抓实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用悬挂横幅标语50幅、彩旗150幅,发放宣传单1500份、户主通知书1000份;二是加强对高火险区入山人员、周边社区15个村民小组重点深入宣传,做到防火意识家喻户晓,群众知晓率达100﹪;三是成立了由51人组成的森林火灾扑火半专业应急队,分为益智和碧安两个应急小队;四是发挥防火设施效能,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瞭望台、望远镜全方位24小时对全区严密观测、监视,发现火情迅速报告;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职工值班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全年无火情发生。

4、加强巡护监测管理。

理顺了两个管护站机构编制定员工作,其中益智管护站3人、威远江管护站3人。保护区聘请19名护林员,在保护区内进行日常巡护。野外巡护是保护区最基础的日常工作,通过巡护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森林病虫害隐患、采割松脂、猎捕、采药、放牧的违法行为等,组织稽查巡护10次,安装9台红外线照相机进行监测,5月8日,在对红外线相机进行回收抽检时,监测拍摄到两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豚尾猴视频画面,并在中央及省电视台进行报道。

5、做好专项巡查和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2018年3月由自治县环保局组织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及益智乡人民政府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区内没有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开垦、挖沙采石,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旅游开发建设等其他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2018年5月,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部门及益智乡人民政府到保护区,开展对保护区内的益智乡集镇饮用水取水点,益智乡石寨村老筏口村民小组5户9人居民点及顺延承包耕地进行调研和安排部署工作。

6、开展2018年“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和春季鸟类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在保护区周边益智乡、碧安乡开展以“爱鸟护鸟观鸟,共享自然之美”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并明确两个管护站做好巡护巡查和值班工作;二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及其栖息地知识、禽流感的预防知识等,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0条,在益智中心学校学生展板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专题8块;三是在益智乡重点对保护区周边的农家乐、餐饮点、集贸市场、花鸟店等20多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通过监督检查,群众对保护野生鸟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

7、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完成了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野外调查及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8、积极完成自治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根据景组通〔2018〕8号文要求,管护局选派2名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干部,驻碧安乡文明村扶贫工作队,并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管护局全体干部职工19名与碧安乡文明村56户214人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对子,进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赴挂钩点走访460人次,走访贫困户1226户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18年末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2人。(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市财政负担部分生活补助,故2018年部门决算基本人员情况表中无退休人员数字)。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204,13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4,337.57元,占总收入的97.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800.00元,占总收入的2.11%。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186542.5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五险一金随之上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187,591.67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337.57元,占总支出的71.20%;项目支出1,494,254.10元,占总支出的28.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79796.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五险一金随之上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93,337.57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5%。与上年对比机构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825649.70元,减少18.27%,主要原因是2017年含补发2016.9-12月因经费不足欠发工资109585元以及各种调资补发数比2018年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254.10元。与上年对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1,105,446.33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2017年为新增预算单位,各种工作于2018年正式开展,增加了项目数。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9860.54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13393.56元,其他林业支出1331000元,支出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社区共建、能力建设、保护区总规编制、宣传碑牌制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4,337.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122.53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五险一金随之上涨,二是我单位2017年为新增预算单位,各种工作于2018年正式开展,增加了项目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09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1,571.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15,511.20元,缴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险)15,01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6,79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缴纳失业单位医疗保险161,79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元69,116.16元,工伤生育及大病保险25,893.6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107,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2,706,556.00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70,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1,331,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887.60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29,982.40元,支付购房补贴167,905.2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1.00元,支出决算为29,084.14元,完成预算的1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062.1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62.1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22.00元,完成预算的3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有追加项目,追加项目的“三公”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二是因为车辆无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无预算,实有车辆1辆,本年实际支出22,062.14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85.37元,增长1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425.37元,增长7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40.00元,下降48.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62.14元,占75.86%;公务接待费支出7,022.00元,占24.1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62.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62.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森林执法检查、驻村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森林执法检查、驻村扶贫及党建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62.14元,占75.86%;公务接待费支出7,022.00元,占24.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62.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62.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森林执法检查、驻村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6,542.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森林执法检查、驻村扶贫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3,936,612.91元,其中,流动资产102,870.49元,固定资产3,833,742.42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350.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639.48元,固定资产增加377,9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3779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33742.42

2841463.42

200600

7916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车辆编制的问题: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2017年新成立的单位,因事业单位未实行车改,无车辆编制数,未上划前县上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1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附件【景谷威远江管护局分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表01-14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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