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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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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及监测、建立资源数据库;负责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2)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管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宣传及共管共建工作;协调社区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教育等科普宣教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成果评估、推广;负责科技信息与资料的收集管理;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研和监测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业务培训。
(3)负责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负责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4)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地林木管理;制定护林员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管理;开展社区教育及社区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努力提升保护区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管护局人员配置。2018年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方式招录10名职工入职,至2018年底,职工人数为22人;
二是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结合管护局实际,拟定、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管护站)签订内部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点、保密、一岗双责等),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向市局纪检组请示汇报;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保护区规划修编。2018年7月管护局全体职工通过共同讨论,针对总体规划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反馈至昆明勘察设计院,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
2、持续开展资源违法保护专项整治:
(1)在保护区开展了护林防火活动;2月9日,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国家林草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联合组织专业扑火队在糯扎保护区边大忙界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应急实战演练。对保护区实行网络化管理,加强资源监测巡护管理,2018年未发生火情火灾,这是自保护区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年未发生火情火灾。
(2)对在保护区国有林采松脂的村民进行劝离教育;限期要求承包人在2018年2月16日前撤离。截至目前,在保护区国有林采松脂村民已全部撤出,人为活动的减少,使得印度野牛等国家级保护动物得到有效保护。
(3)对在保护区内违规采挖药材的村民进行教育引导和宣传,保护区周边村民和商贩已停止采挖和收购药材行为,保护区的野生植物得以休养生息。
(4)开展野生动物禁猎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管护局在保护区内开展的禁猎专项行动,抓获偷猎嫌疑人1人(澜沧县人),移交当地森林公安后,因没有具体证物,森林公安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
3、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长期持续加强对保护区违规设施和违法行为的监督,积极配合被举报沙厂的处理。
二是做好调研协调工作,为保护区争取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配合市林业局纪检组、市林草局、县区林草局、森林公安在保护区开展的调研,客观反映保护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
三是对华洋红砖厂、思澜高速拌合站、强林石化加油站等及时送达违法《告知书》,主动与澜沧县政府及分管林业环保的副县长对接汇报相关工作,强化监管,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
4、加强保护区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保护区智能化建设步伐,购置无人机、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和软件,保护区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了关键的一步;
二是启动芒坝监测站建设,落实那澜、糯扎渡两个管护站用地前期工作,购置一部分办公设施设备;在市林业局的支持下,完成办公场地的修建搬迁;修建保护区巡护道路45.8km,制作保护区宣传警示碑10块,支持芒坝村民小组饮用水改造,和其他改造工程,保护区工作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5、不断加强开展科学科研监测工作:
(1)启动蜂猴、印度野牛监测巡护与栖息地恢复项目,完成了项目器材的采购,在印度野牛活动频繁区域安装了17台红外相机、并进行样线调查,对监测员进行监测巡护培训并设置长期监测巡护路线。
(2)开展绿孔雀资源调查,共设置8条调查样线,安装红外相机,并安排护林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监测巡护和音频记录,掌握了保护区内绿孔雀的分布情况,获取了疑似绿孔雀的粪便和脚印,并拍摄到一些新分布物种。
(3)开展大紫胸鹦鹉监测项目;自2018年3月项目启动以来,完成了周边大榕树的基本情况以及榕树下的灌木草本调查,对大紫胸鹦鹉数量动态、植物物候、行为状态、巢穴数、出巢次数进行记录监测。
(4)启动重要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的采集和保存项目,9月3日至5日,完成了中国西南野生种质资源库和西双版纳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的培训工作,目前项目已在实施中,拟于本项目期间完成100个单元以上的种子采集量。
6、深入推进扶贫工作:
年初选派高级工程师一名到澜沧县南岭乡勐炳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体职工各一次进入挂钩点进行结对帮扶入户调查,了解扶贫村情况后,协调普洱祖祥高山茶园有限公司助力勐炳村茶产业发展,帮助协调勐炳村易地扶贫道路修建的资金政策和安装太阳能,为南岭乡勐炳村脱贫攻坚和产业发展献策献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730,158.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0,158.27元,占总收入的87.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04%。与2017年收入合计1,285,153.60元相比,同比增长345.87%,主要因为我单位是于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收入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465,904.42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229.01元,占总支出的51.36%;项目支出2,658,675.41元,占总支出的4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与2017年支出合计1,199,859.60元相比,同比增长355.55%,主要因为我单位是于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各项支出仅为2017年6至12月的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7,229.01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合计769,862.40元相比,同比增长264.64%,主要因为我单位是于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仅包括四个月的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8,675.41元。与2017年专项业务支出合计429,997.20元相比,同比增长518.3%,主要因为我单位是于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开展专项业务工作较少。
2018年具体项目开支为:森林生态效益资金支出642,940.15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及管护站点建设工作;动植物保护经费支出220,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蜂猴、印度野牛监测巡护与栖息地恢复工作;森林防灾减灾经费支出99,997.57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其他林业经费支出1,694,937.69元,主要用于糯扎渡保护区办公能力建设、管护站点建设、野生动植物影像数据调查、森林消防车购置、植物种质资源调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0,94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2%。与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5,153.60元相比,同比增长305.93%,主要因为我单位是于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收入支出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22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30,935.20元、失业保险金8,291.5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5,61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118,847.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47,725.92元、工伤保险费2,201.23元、生育保险费11,006.68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5,83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984,29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1,883,099.50元,日常公用经费97,478.00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49.71%;项目支出2,003,719.26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50.29%,主要用于糯扎渡保护区办公能力建设、管护站点建设、野生动植物影像数据调查、森林消防车购置、开展蜂猴及印度野牛监测巡护与栖息地恢复、森林防火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1,81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3.00元,支出决算为221,932.76元,完成预算的1677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092.7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1,840.6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52.0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40.00元,完成预算的1726.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人数仅为12人,且没有公务用车,所以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较小,难以满足正常工作的开展,而2018年保护事业发展迅速,新入职员工10人,并购置森林消防车一辆,导致“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据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18,178.76元,增长58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9,092.7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086.00元,增长508.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人数仅为12人,并且没有公务用车,2017年属于单位创建初期,资金不足,各项工作未正常开展,“三公”经费支出较少。2018年保护事业发展迅速,新入职员工10人,并购置森林消防车一辆,导致“三公”经费年终决算数据增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092.76元,占89.71%;公务接待费支出22,840.00元,占10.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092.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1,840.69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单位是2017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经批准后,2018年购置一辆防火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52.0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护区防火巡护、资源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保护区社区发展、招商引资、管护站点设计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因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2,251,307.61元,其中,流动资产433,866.92元,固定资产1,107,040.69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0,000.00元,无形资产110,40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1,892.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2,261.87元,固定资产增加969,230.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0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10,4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1,2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2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2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061,2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2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普编发【2016】8号)文件,2016年批准设立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普洱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5月2日完成管护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11名职工于2017年9月才正式完成划转,2017年的收入支出数相对较小。2018年又新入职职工10人,各项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因此2018年收入支出数较2017年大幅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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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表.xls】 附件【糯扎渡管护局分项目绩效自评表.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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