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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连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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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承担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管理工作,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林木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及监测、建立资源数据库;负责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定护林员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管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宣传及共管共建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教育等科普宣教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业务培训及协调社区发展相关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护工作方面: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做好自然保护区护林防火及森林资源巡护管理各项工作,主要有:积极宣传自然保护区管护知识,积极引导教育并及时制止破坏违法行为;做好自然保护区社区宣传及共管共建工作,集中召开娜允镇娜允村护林防火宣传工作、自然保护区共管共建交流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数50余人;利用赶集天和“三八”妇女节活动,组织县林业局全体女同胞到竜山自然保护区捡垃圾和插放森林防火宣传彩旗共60面;完成2017年底自然保护区定界栽桩检查验收工作,共栽桩定界拉铁丝网1204米;制定防火巡护员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护林防火巡查员的聘请工作,目的加强检查巡护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破坏行为的发生。要求巡护员每天填写管护日志,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行为,让野外巡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自然保护区业务培训及社区发展协调的相关工作。
2、造林工作方面:完成2017年补造检查验收工作,共补造面积42.5亩4670株,今年6月又完成零星补造200余棵,补造树种为龙血树和青香木。
3、项目工作方面:完成《孟连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初稿)征求意见的收集,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年底上报县政府审核;完成竜山自然保护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采购以及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共完成8个监控摄像头和一个监控室的远程视频系统项目的安装。已组织竣工验收;勘界立标前期工作正在开展中。
4、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完成市、县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870,83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830.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390,845.84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上划,2017年决算数据从县林业局分离核算,仅提取工资支出数据,2018年独立核算,造成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2018年实施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870,830.78元。其中:基本支出511,145.98元,占总支出的58.70%;项目支出359,684.80元,占总支出的4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支出合计增加390,845.84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上划,2017年决算数据从县林业局分离核算,仅提取工资支出数据,2018年独立核算,造成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18年实施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造成相关成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145.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999.98元,主要原因2017年决算数据从县林业局分离核算,仅提取工资支出数据,2018年独立核算,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684.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845.8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施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造成相关成本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三三”制森林防火专项支出30,000.00元;保护区能力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0,000.00元;保护区宣传标识牌建设89,684.80元;保护区规划修编费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83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0,845.84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上划,2017年决算数据从县林业局分离核算,仅提取工资支出数据,2018年独立核算,造成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2018年实施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造成项目支出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2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金40,528.80元,缴纳失业保险金1,400.0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50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5,545.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元8,522,80元,工伤生育及大病保险3,43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10,73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351,047.00元,“三三”制森林防火专项支出30,000.00元;保护区能力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0,000.00元;保护区宣传标识牌建设89,684.80元;保护区规划修编费4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6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8,166.40元,职工购房补贴52,5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4元,支出决算为5,754.00元,完成预算的1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4.00元,完成预算的16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护地大检查和湿地考核、视频监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产生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004.00元,增长1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无法进行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法进行比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4.00元,增长10.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地大检查和湿地考核、视频监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产生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75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地大检查和湿地考核、视频监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15.00元,与上年无对比,主要原因2017年基本支出只提取保护区人员工资支出数据,运行经费列入原所属机构孟连县林业局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部门资产总额368,923.64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84元,固定资产367,534.8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573.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88.84元,固定资产增加287,184.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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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孟连竜山管护站项目绩效自评.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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