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公开 | ||||||||||||
|
附件3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对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任务;组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逐渐推进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进程;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市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心测报网点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指导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市重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负责全市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森防检疫人员业务和检疫执法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机构情况。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人员编制12人,属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退休人员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8万元,占总支出的90.3%,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其本支出:“20805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79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05.3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94.61万元、公务经费10.7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3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9万元。项目支出:“2130204”林业支出16万元,主要反映林业事业机构、林业检疫检测、林业防灾减灾等支出。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0万元,项目支出16.78万元。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是2017年灾害发生面积测报准确率为90.7%,达到省下达85%要求。二是根据监测预报结果,对发生面积大、危害严重的景东、镇沅、景谷、宁洱、墨江、思茅、澜沧7县(区)开展松毛虫无公害防治,共防治面积109.719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防治率86.11%,通过防治,2017年成灾面积0.5609万亩,成灾率0.12‰,低于省下达的6.0‰。三是通过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各项检疫制度的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得到了加强,产地检疫率和调运检疫率分别达100%。四是对孟连、西盟、江城三县发现的薇甘菊疫情,均采取人工铲除及喷施紫薇清药剂的防治方法进行除治,取得很好防治效果。五是每年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并提交普查报告;同时,结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网上检疫信息系统监管,加大复检力度。六是在工作管理中,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每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七是2016年的“双增”森防目标管理考核取得好成绩。201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评为99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各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防治责任还落实不到位。二是森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满足不了防治减灾的需要。三是森防机构及队伍建设适应不了新时期森防工作需要。四是社会化防治和依法防治工作推进缓慢,“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很难落实。五是森防系统行政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大,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等等。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来统领全市森防工作。二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宁洱县10万亩小蠹虫工程治理。三是加大力度,努力将西盟、孟连、江城三个县薇甘菊疫情控制到最低限度。四是继续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争取每个县办理1—2起林业检疫执法案件,通过办案全面提高全市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建设。六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林检系统业务素质。争取举办测报、防治、检疫执法方面培训班3期。七是指导各县区开展危害严重的松毛虫、小蠹虫、核桃病虫等灾害治理。八是加强与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化防治进程。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评为99分,2018年我们要以十九大提出关于生态文明精神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为我们森防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谋划,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来统领全市森防工作。二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宁洱县10万亩小蠹虫工程治理。三是加大力度,努力将西盟、孟连、江城三个县薇甘菊疫情控制到最低限度。四继续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争取每个县办理1—2起林业检疫执法案件,通过办案全面提高全市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建设。六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林检系统业务素质。争取举办测报、防治、检疫执法方面培训班3期。七是指导各县区开展危害严重的松毛虫、小蠹虫、核桃病虫等灾害治理。八是加强与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化防治进程。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签订了“双线”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二是市、县两级成立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三是给予经费保障。四是注重预防,加强监测,及时举办培训班,启用新版防治信息系统软件积极推进社会化防治进程。五是以省林检局开展“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建设美丽森林云南”为主题的“2017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年”活动为契机,制定下发宣传年活动总体方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
附件【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5(疫情监测防控和检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和检疫).xls】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