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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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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 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承担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管理工作,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林木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及监测、建立资源数据库;负责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定护林员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管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社区宣传及共管共建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教育等科普宣教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业务培训及协调社区发展相关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3、完成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4、做好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科普教育、社区共管共建体系建设;
5、完成自然保护区造林工作以及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6、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479,98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9,984.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单位为本年度新增机构,无差异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479,98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保护区管护支出和保护区规划修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2,76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单位为本年度新增机构,无差异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出2,7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6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 出2,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来我县开展调研、检查、业务指导等所发生的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单位为本年度新增机构,无差异数据。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部门资产总额80,3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 0.00元,固定资产80,350.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单位为本年度新增机构,无差异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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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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