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是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部门 发展农村能源建设而设置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市九县一区农村能源建设的指导管理;组织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炉灶、新型合成燃料、城镇沼气池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生活污水、太阳能、薪炭林、风能、微水电、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建设,实行行业管理;市农村能源站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发展农村能源建设对策、实施方案和建议,提供上级部门决策;主持制定市农村能源建设队伍人员的统一管理,职业技术培训,考核和农村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施工资格的审批,经验交流和技术指导。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2017年我市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热水器10000台(省级项目8000台、县级配套项目2000台)、节柴改灶建设项目7900台(省级项目7000台、市级配套项目900台)、户用沼气池1000户(群众自筹建设户用沼气池1000户)、沼气污水净化处理池一座(市级配套)、(市级配套)一体化太阳能庭院灯1000盏建设任务,总投入资金7804.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6494.5万元,补助资金1310万元(省级资金101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200万元)。
(二)不断探索新能源开发利用,我市试点推广一体化太阳能庭院灯1000盏,各县(区)推广100盏,项目受到广大群众喜爱。
(三)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与精准扶贫、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等建设相结合,做到相关项目共同实施,发挥综合效益。2017年,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突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沿边群众、少数民族和直过民族等群众脱贫及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建设为重点(项目涉及到建档立卡户9883户,其中太阳能热建在建档立卡户6020户,占任务数60%、节柴改灶建在建档立卡户3863户,占任务数49%,受益人32614人)。通过户用沼气、节柴改灶、太阳能热水器和一体化太阳能庭院灯等高效节能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贫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
(四)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截止12月中旬,全市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任务完成率为125%、节柴改灶任务完成率113%、户用沼气池任务完成率100%(群众自筹建设户用沼气1000户)、一体化太阳能庭院灯任务完成率100%、完成污水净化处理池一座、完成审报户用沼气池科技创新成果前期工作、在各个网站刊登农村能源宣传信息45条,根据省站评分要求,我市农村能源2017年信息统计得分210分,连续2年获得全省农村能源系统一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农村能源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28,95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28,953.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6年收入1,036,629.64元相比,收入减少207,676.36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经费减少、省站未来我市组织农村能源建设培训所以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28,953.28元。其中:基本支出749,117.32元,占总支出的90.37%;项目支出 79,835.96元,占总支出的9.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2016年度支出合计1,005,997.57元相比,支出减少177,044.29元,减17.6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9,117.32元。与2016年度765,337.49元相比,减少16,220.17元,减2.12%。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6.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835.96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240,660.08元相比,减160,824.12元,减66.83%,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减少、没有举办过任何培训班。
2017年2130299款用于其他林业支出农村能源示范和推广项目支出11,599元;2130206款林业技术推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支出68,236.9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95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79,282.57元相比减少50,329.29元,减5.73%,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各项支出均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8,69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661.50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234.32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9.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59,4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5%。主要用于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79,626元、2130206款68,236.96元、2130299款11,59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74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4,745.2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539元,支出决算为 44,314.00元,完成预算的44.08%。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14.00元,完成预算的44.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浪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4,314元与2016年64,853.5相比减少20,539.5元,增下降3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6年28100.50元相比减少28,100.5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44,314元与2016年36,753元相比决算增加7,561元,增长20.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达到使用年限已报废,所以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出44,31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44,3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9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农村能源站部门资产总额147,507.20元,其中,流动资产 19,554.60元,固定资产127,952.60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 上年359,632.6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6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 少231,6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1辆,账面原值22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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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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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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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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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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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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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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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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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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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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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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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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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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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7,507.20
|
19,554.60
|
127,952.60
|
0.00
|
0.00
|
0.00
|
127,952.6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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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