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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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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林业科技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全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
2.组织拟定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发展的管理办法、规划、林业科研计划、林业技术推广计划;
3.承办林业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研、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与应用,开展林业适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林业科学技术;
5.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承担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林科所根据普洱林业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应用技术配套集成,着力加快良种与新品种选育、优质高效定向培育、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紧紧围绕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点推广林木良种与配套技术、速生丰产林营造和珍贵用材林培育等相关先进成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主要开展了以下项目:
1. 思茅松航天育种早期选样研究;
2. 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3. 白及良种苗木培育及种植;
4. 蒋有绪院士工作站;
5. 思茅松容器嫁接培育及造林技术推广示范;
6.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7. 低效常绿暖性针叶林改造与恢复研究项目;
8. 糯扎渡水电站珍稀植物Ⅱ期定位调查及迁地移植保护;
9. 思茅松二代种子园育种群体选择研究;
10. 高效思茅松采脂原料示范林建设;
11. 扶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90,121.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538,121.52元,占总收入的94.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652,000.00元,占总收入的5.35%;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03,410.85元,减少21.83%主要原因是: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资金减少,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至社保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562,372.01元。其中:基本支出7,622,418.52元,占总支出的60.68%;项目支出 4,939,953.49元,占总支出的39.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861,211.04元,减少27.9%,主要原因是糯扎渡1期工程已基本结束,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到社保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22,418.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826.19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4.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5.40%。
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5,72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6%。与上年对比减少3,648,210.85,主要原因是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288,8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1%。主要用于机构运行5,741,627.00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332,786.00元,科普活动80,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4,48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503.00元,支出决算为 87,657.26元,完成预算的157.93%。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396.26元,完成预算的20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61.00元,完成预算的99.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的增加,以及思茅松航天育种项目的实施中公务用车运行量比较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551.26元,增加6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396.26元,增长5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74元,增长102.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项目的增加,以及思茅松航天育种项目的实施中公务用车运行量比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396.26元,占71.18%;公务接待费支 出25,261.00元,占28.82%。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396.2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396.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思茅松航天育种早期选样研究;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白及苗木培育种植,白及良种种植;蒋有绪院士工作站;思茅松容器嫁接培育及造林技术推广示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低效常绿暖性针叶林改造与恢复研究项目;糯扎渡水电站珍稀植物Ⅱ期定位调查及迁地移植保护;思茅松二代种子园育种群体选择研究;高效思茅松采脂原料示范林建设;扶贫攻坚工作等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6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 出25,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1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思茅松航天育种早期选样研究;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白及苗木培育种植,白及良种种植;蒋有绪院士工作站;思茅松容器嫁接培育及造林技术推广示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低效常绿暖性针叶林改造与恢复研究项目;糯扎渡水电站珍稀植物Ⅱ期定位调查及迁地移植保护;思茅松二代种子园育种群体选择研究;高效思茅松采脂原料示范林建设;扶贫攻坚工作等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10,055,320.88元,其中,流动资产 2,133,078.42元,固定资产1,365,382.90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6,556,859.56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2,665.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0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24,0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325,0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0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0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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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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