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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18-0914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4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8-09-14   作者:市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植物检  

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对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任务;组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逐渐推进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进程;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市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心测报网点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指导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市重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负责全市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森防检疫人员业务和检疫执法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召开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017年的森防工作;    

2.举办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信息系统软件运用培训班和检疫执法培训班;  

3.制定下发《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区)开展监测预报网络建设;  

4.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好以松毛虫、小蠹虫为主的灾害防治;  

5.制定下发《普洱市2017年林业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开展好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6.完成2016年的“双增”森防目标管理考核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督导检查;  

7.积极向市林业局、市人民政府汇报,签订了市、县两级政府、林业“双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成立了市、县两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  

8.组织全市各县(区)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指导西盟、孟连、澜沧、江城四个县薇甘菊疫情防控工作;  

9.制定下发宣传方案,组织各县()开展好2017年森防宣传年”活动。    

10.组织林检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力参加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61,74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61,748.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292415.17元对比减少230666.24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61,74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982.93元,占总支出的91.86%;项目支出 167,766.00元,占总支出的8.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2292706.49对比减少230957.56元,下降10.07%,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3,982.93元。与上年1408837.40元对比增加485145.53元,增长34.4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相应的各种保险及公积金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5.43%。基本支出中人均支出为172180.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766.00元。与上年883869.09对比减少716103.09元,下降81.0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了全国有害生物普查。2017年开展了监测预报网络建设、以松毛虫小蠹虫为主的灾害防治、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指导西盟、孟连、澜沧、江城四个县薇甘菊疫情防控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748.9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292706.49对比减少230957.56元,下降10.07%,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0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400元、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7651.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8,77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83281.80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5126.88元,缴纳工伤生育大病保险10366.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48,36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1378144元,支付办公费12621.2元、印刷费31200元、邮电费2250元、差旅费38230元、维修(护)800元、会议费21400元、培训费64202元、公务接待费12694元、专用材料费14920元、劳务费30740元、委托业务费2000元、工会经费18922元、福利费10100元,其他支出10537.9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5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208元,支出决算为 12,694.00元,完成预算的59.85%。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94.00元,完成预算的113.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有2辆公务用车,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因公车改革我单位不在保留原有车辆,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比预算数下降1000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193.54元,下降2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68.54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5元,下降3.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我单位不再保留原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12,69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12,6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测预报网络建设、松毛虫小蠹虫为主的灾害防治、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薇甘菊疫情防控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51.14元,与上年78426.04元对比增加24425.10元,增涨31.14%,主要原因2017年举办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及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信息系统软件运用培训班和检疫执法培训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机关运行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1231日,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资产总额1,223,878.74元,其中,流动资产 23,750.74元,固定资产1,200,128.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5341.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85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223,878.74      

23,750.74      

1,200,128.00      

0.00      

0.00      

0.00      

1,200,128.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有2辆公务用车已移交平台,现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实有公务用车数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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