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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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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20100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监督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检疫对象普查;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密及时监测,科学高效防治。充分发挥3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13个市级测报点,127个县级测报点,8319个乡村虫情观测点的作用,积极开展虫情监测工作,全面摸清虫情发生动态。2022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比2021年同期上升10.96%。根据监测预报组织各县(区)加大防灾减灾力度,防治率100%,投入防治经费1032.5715万元。通过防治,全市未造成大面积灾害,成灾率0.01‰,远低于省级下达4‰考核指标。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无成灾面积。通过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5亿元,挽回生态服务价值5.43亿元。 2.加强行政执法,提高案件查处。为加大全市林草行政执法力度,以林长办名义下发了《普洱市2022年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到市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普洱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查处各类行政案件,结案率98.45%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全市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林草森林生态系统和资源安全。 3.检疫监管和检疫执法进一步规范。2022年组织全市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通过检疫监管共发出检查监管通知书92份,发出整改通知2份,督促企业开展规范调运、诚信调运工作。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220次,出动执法人员851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106次。查出涉木企业违反检疫行政案件。 4.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明显。松材线虫病贯彻落实“预防为先、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市林草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普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今年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专项普查,目前我市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今年省林草局调研组到我市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给予我市防控工作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5.黄脊竹蝗灾害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境外黄脊竹蝗再次大规模发生,普洱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6月28日派出由江城县林草局组成的境外援助防治工作组开展了为期55天境外援助防治,无人机防治作业274架次12740亩,投入防治经费92万元。同时加强境内在乎监测防治防控。江城县组织全县护林员开展网格化全覆盖监测,启动灾害防治Ⅳ级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开展灾害防治,历时1个月圆满完成防治防控任务,做到迁飞入境黄脊竹蝗不扩散不成灾,有效保护边境地区生态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 6.小蠹虫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宁洱县2022年采取蠹害木清理、检疫除害、森林抚育、树种更新、药物防治等综合治理措施完成小蠹虫防治任务,投入防治经费180万元,小蠹虫重灾区虫口密度明显降低,灾情扩散趋势得到进一步缓解。 7.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级和各县(区)林草局均已委托第三方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市、县林检中心和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全力协助,直至普查工作结束。截至12月31日止,全市10个县(区)设置踏查线路103条,覆盖面积31246公顷,踏查点3608个,标准地212个,采集标本188份。 8.桉树病虫害课题研究取得新进展。根据2021年思茅金澜沧丰产林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灾情报告,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2022年成立桉树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小组,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思茅金澜沧丰产林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组成调查小组共同开展研究试验,于2022年3月至10月对思茅金澜沧丰产林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种植的桉树开展了桉树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通过调查表明发生最严重的3种害虫为:金龟子幼虫(蛴螬)、红色拉盲蝽和桉蝙蛾。 9.其他工作。圆满完成局交办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巩固创文、创森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检疫室、测报防治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具体科室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员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协调中心行政工作,负责物业及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性工作,承担文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资金组织调配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及支付各项用款。 2.测报防治室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进行发生情况的预测预报;负责测报体系建设、管理、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工作,完善、制定主测对象的预测预报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测报工作;进行测报技术研究,推广、交流测报技术;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程治理,管理和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防治服务体系和标准站的建设、管理、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工作。 3.检疫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员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协调中心行政工作,负责物业及车辆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性工作,承担文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资金组织调配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及支付各项用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一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二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605,41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5,412.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16.64元,下降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16.64元,下降0.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2022年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减少了500,000元,其中2021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1,150,000元,2022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6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605,412.69元。其中:基本支出2,497,997.69元,占总支出的69.28%;项目支出1,107,415.00元,占总支出的30.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6.64元,下降0.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712.46元,增长6.88%;项目支出减少163,429.10元,下降12.8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2022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减少了500,000元,其中2021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1,150,000元,2022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6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7,997.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7,138.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859.66元,占基本支出的6.04%。其中: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95,594.84元(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2,571.64元(包括退休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7,41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3,429.10元,下降12.86%,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减少了500,000元。本年项目支出包括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支出156,448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经费支出275,130元,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经费支出25,837元,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宁洱小蠹虫防治委托业务费500,000元,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室一库”大型修缮150,000元。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41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16.64元,下降0.08%,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减少了500,000元,其中2021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1,150,000元,2022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投入6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59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缴纳养老保险金、缴纳职业年金、缴纳失业保险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02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08,45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967.44元,工伤生育及大病保险8,606.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820,52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1,713,106.67元,执法与监督156,448元,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支出300,967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52.00元,支出决算为7,1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1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52.00元,支出决算为7,1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接待,无公函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把控接待标准;二是对接待对象按标准收取伙食费,用于冲抵本单位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3.00元,下降1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3.00元,下降14.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接待,无公函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把控接待标准;二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接待;三是对接待对象按标准收取伙食费,用于冲抵本单位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平安林区检查、各县区前来对接业务等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59.66元,比上年减少58,180.97元,下降27.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一般性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人员福利费,以及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资产总额1,000,553.68元,其中,流动资产17,707.68元,固定资产982,82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0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2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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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2611160202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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