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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3-031701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7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17   作者:市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10000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问题调查和研究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发展管理办法、规划、计划,编制林业和草原技术标准;承担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课题、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适用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林业和草原绿化苗木培育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宣传、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对县(区)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国内外林业和草原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副处级,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普洱市林木培育绿化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普洱分院牌子。内设办公室、科技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中心、生态保护中心、生物多样性中心、思茅松研究中心、绿化苗木中心、林草种苗中心8个副科级机构。

本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发展定位

按照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赋予林草部门职能和任务,围绕普洱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定位市林草科研所的发展方向、重点工作和服务方式,立足普洱林草实际,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成果转化为核心,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准确把握和定位研究方向、推广重点、服务对象,重点在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推广、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科学普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将普洱林科所打造成全市林草科研基地、科普基地、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努力为全市林草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多方位的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助推普洱林草走上科技兴林、科技强林、科技富民之路。

2.提高能力水平、突出特色重点

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林草科技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快在地方特色优势物种的良种选育、壮苗培育、丰产栽培等关键技术领域研究与服务。重点在思茅松良种选育、种子园建设、大径级用材林和高产脂原料林高效培育技术研究;核桃、澳洲坚果、花椒、滇黄精、白及等特色经济林的丰产栽培管理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等;石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繁育技术研究;巨菌草的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参与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可持续经营、极小种群的保护以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3.立足基层需求、加强科技服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企业、林农对林草科技的所需、所求、所盼,以问题为导向,加速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针对林业企业和广大山区群众对林业科技的需求,组装配套一批适合市情的国内外先进技术,集中力量推广运用;加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深入生产第一线广度、深度和力度,采取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印发技术材料等多种形式的科技下乡行动,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现实生产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在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蔬菜、珍贵用材林、植物饲料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同时,结合地方需求,积极谋划、组织做好科技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得到列项支持和资金投入。

4.发挥平台作用、多方合作交流

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和草原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陆元昌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平台和技术团队的作用,加大与省内外科研院校交流与合作。

①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配备仪器设备、开展项目研究,充分发挥其平台的作用。

②陆元昌专家工作站:指导和培训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工作,结合普洱实际开展好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相关技术研究。

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与省内外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尽快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开题、培养等,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工作。

5.突出党建引领、做好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党支部基层党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57,084.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57,084.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802,905.41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普编办〔2022〕76号),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站撤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我单位增加了一个副科级机构,人员并入9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57,084.95元,其中:本年收入11,757,084.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57,084.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000,726.03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一个副科级机构,根据普编办〔2022〕76号文件,《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的通知》,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站撤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增加内设机构1个,人员并入9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57,084.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57,084.9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7,084.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9,986.03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个副科级机构,人员并入9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公用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260元,下降59.12%,主要原因本年度“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上年度项目支出包含了21年的“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6,392.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9,493.72元,下降1.6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及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626.0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1,783.28元,增长49.5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5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2,152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235.0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472.61元,增长36.7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7,853.7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006.51元,增长13.5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17,275.1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0,551.16元,增长28.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267.0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846.63元,增长33.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生育及大病补充保险金缴费。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7,452,26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0,916元,增长27.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0,810元,下降35.65%。主要用于:林业科研人员实验研究经费,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技术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全面提升林业科研工作的经营利用水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4,021.5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7,301.56元,增长10.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3年预算数为2,623,45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43,496元,增长39.55%,其中:基本支出2,623,452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3年预算数为158,6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418元,增长1%。其中:基本支出158,628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879,840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3年预算数为4,211,29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48,401元,增长78.23%,其中:基本支出4,211,297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880,626.0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1,783.28元,增长49.55%,其中:基本支出880,626.08元,项目支出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27,853.7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006.51元,增长13.54%,其中:基本支出427,853.71元,项目支出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17,275.1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0,551.16元,增长28.6%,其中:基本支出317,275.16元,项目支出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06,502.0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19.24元,增长34.50%,其中:基本支出106,502.04元,项目支出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3年预算数为604,021.5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7,301.56元,增长10.48%,其中:基本支出604,021.56元,项目支出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5,64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9,127元,下降46.16%,其中:基本支出45,641元,项目支出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360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5,014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038元,下降50.12%,其中:基本支出5,014元,项目支出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5,014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038元,下降50.12%,其中:基本支出5,014元,项目支出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3,25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463元,增长594.47%,其中:基本支出33,251元,项目支出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09,65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1,650元,增长128.44%,其中:基本支出109,650元,项目支出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4,75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75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4,750元,项目支出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0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0,11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946元,增长57.11%,其中:基本支出6,113元,项目支出24,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36,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43,400元,下降86.93%,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6,6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13,9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98元,增长29.86%,其中:基本支出113,940元,项目支出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43,3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5,598元,增长63.37%,其中:基本支出113,940元,项目支出29,40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59,500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30,000元,增长101.69%,其中:基本支出9,5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3年预算数为6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增长5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元,下降0%。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47,374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5,135元,下降57.89%,其中:基本支出47,374元,项目支出0元。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3年预算数为1,706,090.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0,753.72元,下降1.77%,其中:基本支出1,706,090.40元,项目支出0元。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3年预算数为22,15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36元,增长4.41%,其中:基本支出22,152元,项目支出0元。

29.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85,400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613元,较上年增加40,946元,增长84.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113元,较上年增加10,946元,增长57.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378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高,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普编办﹝2022﹞76号)文件精神,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站撤并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其中工作人员9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增加了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职责,2023年相应增加了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5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1.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1.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车辆已超使用年限,车辆维修(护)费逐年增加;二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多为林区道路用车,路况复杂,车辆损耗较大;三是随着油价上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按照市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市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3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1个共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适用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林业和草原绿化苗木培育工作;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工作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7.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9.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4.林下经济: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既包括林下产业,也包括林中产业,还包括林上产业。

15.生物多样性:指地球上所有生物体及其所包含的基因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多样化和变异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3个层次。其中,物种的数量是衡量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的基本标志。

16.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特指现存个体数少于种群最小可存活个体数,种群数量少、栖息地有限、遗传多样性低、种群结构衰退、人类干扰严重且分布地域狭窄,天然更新差,灭绝风险率高,属于极度濒危的植物物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0,611,376.79元,其中,流动资产1,195,192.56元,固定资产9316182.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00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7,97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1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40,599.87元,其中出租资产3,6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40,599.87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

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采购计划,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

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5.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6.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资产配置表未与部门预算一同上报,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7.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100111

  
附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预算公开2023031508541653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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