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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2-0321005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1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3-21   作者:市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00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市级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普洱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议,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参与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建议,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公园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普洱市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9)指导普洱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市公安局自然资源支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实施意见,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3)职能转变。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14)有关职责分工。与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5)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12个事业单位。  

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与草原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规划财务科、科学技术科(人事科)10个科室。      

2.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加挂云南景东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科研监测科、规划财务科6个正科级机构,下设锦屏、文龙、漫湾、芹菜塘、花山、龙街6个正科级管护站。      

3.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加挂云南镇沅哀牢山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科研监测科5个副科级机构,下设九甲、者东2个副科级管护站。      

4.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5.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研究所,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普洱市林木培育绿化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研究院普洱分院牌子,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中心、生态保护修复研究中心、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思茅松研究中心、绿化苗木研究中心7个副科级机构。      

6.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加挂普洱市国家公园管理局、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牌子,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鱼塘管护站个1个副科级管护站。      

7.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益智、威远江2个副科级管护站。      

8.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生态旅游管理科4个副科级机构,下设泗南江、文武2个副科级管护站       

9.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社区宣教科、规划发展和生态旅游科、科研监测科5个副科级机构,下设那澜、糯扎渡2个副科级管护站。      

10.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事业单位。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1.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种苗工作站,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2.普洱市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加挂普洱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中心牌子,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13.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纳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核算。此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国家法规、政策,系统谋划林草在建设两示范一胜地中的优势、方法、路径,推动一二三现代林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强资源保护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林草系统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1.化政治责任担当,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样板、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典范、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标杆。    

2.善林草治理体系,全面加强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无量山、哀牢山和澜沧江、李仙江生态环境保护,热带雨林、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亚洲象、黑冠长臂猿、桫椤等旗舰物种保护重点任务,不断深化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速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共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体系,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物种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3.聚焦绿色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林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以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为引领,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推动现代林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视创新研发,有效破解污染物排放、原材料供给、产业链延伸、市场拓展等关键问题,抢占行业制高点,迅速提升浆变纸、林板变家居的能力,建设西南地区最大的林浆纸·林板家居一体化现代林产业基地。以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为牵引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立足无量山、哀牢山资源禀赋,依托云南景谷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林浆林纸、森林康养等现代林产业,推动现代林产业与温泉疗养、绿色食品等产业联动互进。    

4.索协调共进新路,全面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坚持从生态出发,以保护为前提,探索保护与发展协调共进新路,以生态康养、生态体验为重点,以生态教育、生态认知为补充,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形成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社会生态交融共生的大环境,打造充满历史人文色彩的生态旅游体验。依托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抓住国家产业政策机遇,加大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加快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创建和全可动120米脉冲星射电望远镜建设,全域发展森林康复、森林疗养、森林探险、森林食品、观星体验、科普研学等业态,推进旅游与环境保护、旅游与现代林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5.推进林业草原改革,不断健全现代化制度体系。推进集体林权综合改革,完善国有林场改革,推动国有林区改革。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强化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立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6.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与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普洱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市林长制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如期实现确定的各项目标。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大林草执法力度,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7.面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落实普洱之问普洱实践转变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坚决全面整改中央和省委巡视以及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坚持强基固本、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常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有形覆盖基础上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林草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强化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44人。在职实有2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23人。    

车辆编制24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4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10.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1.82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09.56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本年度纳入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比2021度减少,减少的主要项目一是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专项资金1,065.00万元,二是2020年第一批植被恢复费专项经费547.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10.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0.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1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41.38万元,下降25.04%,主要原因:本年度纳入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比2021年度减少,减少的主要项目一是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专项资金1,065.00万元,二是2020年第一批植被恢复费专项经费547.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41.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47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纳入预算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二是人员正常职级晋升,三是工资增长五险一金随之增长;项目支出90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9.84万元,下降70.33%,主要原因:本年度纳入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比2021度减少,减少的主要项目一是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专项资金1,065.00万元,二是2020年第一批植被恢复费专项经费547.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1.96%。其中基本支出21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林草局本级和景东管护局、镇沅管护局、林检中心4个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60万元,增长3.52%。其中基本支出194.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竜山管护站、太阳河管护局、威远江管护局4个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日常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11万元,增长7.77%。其中基本支出37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32.11%。其中基本支出1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代管森工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4元,比2021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5.51%。其中基本支出1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7.78万元,比2021预算数增加7.27万元,增长5.17%。其中基本支出147.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14万元,比2021预算数增加4.28万元,增长3.90%。其中基本支出11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22.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21万元,增长15.22%。其中基本支出12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01万元,增长4.53%。其中基本支出3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及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022年预算数为95.79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5.79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79万元。主要用于:7个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源管护等日常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88万元,增长28.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8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日常开支。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73.0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1.49%。其中基本支出2,038.80万元,项目支出34.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林草局本级和景东管护局、镇沅管护局、林检中心3个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62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3.37万元,增长4.09%。其中基本支出1,606.77万元,项目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墨江管护局、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竜山管护站、糯扎渡管护局、太阳河管护局、威远江管护局6个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5.49万元,下降67.8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08万元。主要用于:滇黄精良种繁育及林下种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澳洲坚果品种选育栽培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7.9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日常开支。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78.9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9.01万元,下降46.6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92万元。主要用于:亚洲象、芒坝鹦鹉及特色生物多样性(COP15)保护宣传。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30万元,增长83.2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3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57.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61万元,增长6.6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6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及草原病虫害防治、监测等支出以及草原防灭火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7.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11.58万元,下降37.1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7.4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林业及草原服务中心管理、林业和草原种苗站管理、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林草助力乡村振兴、林草部门强边固防等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41万元,下降3.28%。其中基本支出336.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17.6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6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6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治及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106.0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65万元,增长2.37%,其中:基本支出1,106.06万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611.8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58.61万元,下降29.71%。其中:基本支出611.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669.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2.28万元,增长5.06%,其中:基本支出635.55万元,项目支出34.22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928.6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82.80万元,增长43.78%,其中:基本支出928.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7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11万元,增长7.77%,其中:基本支出37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52.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56万元,增长4.79%,其中:基本支出25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22.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21万元,增长15.22%,其中:基本支出12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2.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13万元,增长23.76%,其中:基本支出4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336.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41万元,下降3.28%,其中:基本支出336.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97.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1.42万元,增长168.23%,其中:基本支出17.39万元,项目支出80.54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8.8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7.49万元,下降92.1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7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32.92%,其中:基本支出2.53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29.98%,其中:基本支出2.59万元,项目支出0.54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18.47%,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8.89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5.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56万元,增长28.3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16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46.8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8.84万元,下降31.92%,其中:基本支出21.20万元,项目支出125.6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94.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082.82万元,下降99.69%,其中:基本支出0.66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17.01%,其中:基本支出3.80万元,项目支出10.15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6.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5.45万元,下降62.86%,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25.65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8.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6%,其中:基本支出6.38万元,项目支出42.27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90.8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95.51万元,下降68.28%,其中:基本支出8.30万元,项目支出82.53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2.93万元,2021年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91%,其中:基本支出5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00.6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下降4.48%,其中:基本支出79.24万元,项目支出21.4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73.9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74万元,增长31.58%,其中:基本支出14.45万元,项目支出59.46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167.3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19.52%,其中:基本支出99.67万元,项目支出67.7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61.5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42.09万元,下降73.2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1.56万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5.8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06万元,下降71.2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80万元。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87.1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2.20%,其中:基本支出43.10万元,项目支出44.00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25%,其中:基本支出1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98.5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16万元,增长2.09%,其中:基本支出39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9.00万元,2021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29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1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5.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22.0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10万元,下降26.8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6万元。    

36.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29.2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6.22万元,下降81.1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26万元。    

37.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0.00万元,下降66.6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38.资本性支出(类)无形资产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39.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7.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7.75万元,下降83.8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与中央配套事项是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按林地面积每亩0.4元测算,对公益林、商品林分配按不同比例进行配套,其中: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缴纳,中央、省、市、县分别按50%25%7.5%17.5%的比例配套下达;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缴15%,财政补贴85%,中央、省、市、县分别按30%32.5%6.75%15.75%的比例配套下达。2022年市对下各县(区)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131.23万元另文下达。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有2个,分别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和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其中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按森林面积每亩0.1元测算,全市共469.35万元已提前下达,市级各相关单位225.35万元,市对下各县(区)244万元;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按林地面积每亩0.4测算,分公益林、商品林按不同比例进行配套,其中: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缴纳,中央、省、市、县分别按50%25%7.5%17.5%的比例配套下达;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缴15%,财政补贴85%,中央、省、市、县分别按30%32.5%6.75%15.75%的比例配套下达。2022年市对下各县(区)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131.23万元另文下达。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469.35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防预及扑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2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无市对下专项转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57万元,较上年减少56.86万元,下降31.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6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33次,共计接待6,088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低,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无公函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及用餐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91万元,较上年减少56.84万元,下降43.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91万元,较上年增加3.16万元,增长4.4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减少60万元,2021年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等部门的批复,同意市林草局本级、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及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购置3辆特种专业用车(森林消防车),车辆购置费预算60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二是2022年比2021年新增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1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72个,涉及资金1,13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2.57万元,其他收入231.82万元。2022普洱市林草部门年初预算下达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1个行政单位(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及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公用经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69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0.59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3人退休,纳入2022年预算的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普洱市林业和原局(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6,753.51万元,较上年增加4.26万元增长0.06%。负债总额674.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1.75万元下降17.37%。净资产6,079.33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2.46%。其中,流动资产1,207.5万元,较上年减少107.41万元下降8.17%,占资产总额17.88%;固定资产5,115.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0万元增长0.52%,占资产总额75.74%;在建工程30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2.99万元增长57.60%,占资产总额4.58%;长期投资0万元;无形资产116.65万元,较上年减少5.77万元下降4.71%,占资产总额1.73%;公共基础设施0万元;政府储备物资0万元;文物文化资产0万元;保障性住房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5.15万元,较上年减少21.85万元下降80.93%占资产总额0.07%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6.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23项,账面原值151.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9.6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241.1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9.61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80003200100111    

  
附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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