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附 录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监督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检疫对象普查;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全市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职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监测预报。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以市、县、乡、村、组五级监测预警网络为体系,严密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发布灾害预警。
2.抓好灾害治理。组织开展好以黄脊竹蝗、小蠹虫、松毛虫等为主的灾害防治,保护好生态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3.强化检疫监管。规范检疫秩序,依法履行检疫职责,严防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4.重视疫情防控。完善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的维护使用,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疫情防控工作。
5.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按照普查要求做好普查培训、技术准备及普查调查等工作。
6.完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有效指导县区开展工作。
7.开展技术合作。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的技术合作和攻关,推进相邻州市、相邻县区之间的联防联治。
8.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林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系统人员的综合素质。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958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9582.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21337.68元,下降5.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项目,2021年无上年结转结余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9582.32元,其中:本年收入2229582.3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9582.32元(本级财力2229582.3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21337.68元,下降5.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项目,2021年无上年结转结余项目。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9582.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29582.32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582.32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3656.32元,增长0.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变动;项目支出14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24994元,下降47.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上年结转结余项目,2021年无上年结转结余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减少2229582.32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1337.68元,下降5.16%。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59.00元,比2020年的预算数33673.00元,减少614.00元,降低1.82%。其中基本支出33059.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补助。
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234.24元,比2020年的预算数145928.00元,增加10306.24元,增加7.06%。其中基本支出156234.2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829.2元,比2020年预算数104783.00元,增加1046.2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105829.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15.68元,比2020年预算数38103.00元,增加2212.68元,增长5.81%。其中基本支出40315.6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42.4元,比2020年预算数5258.00元,增加2184.4元,增长41.54%。其中基本支出7442.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6.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1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6057.00元,比2020年预算数1572062.00元,增加33995.00元,增长2.16%。其中基本支出1606057.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务用支出。
7.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13执法与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100000.00元,增加10000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8.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与2020年预算数40000.0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644.8元,比2020年预算数186119.00元,减少45474.20元,降低24.43%。其中基本支出140644.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46576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65768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60709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7092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328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880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6234.2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6234.24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5829.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5829.20元,项目支出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0315.6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0315.68元,项目支出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442.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442.40元,项目支出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40644.8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0644.80元,项目支出0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064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642元,项目支出1600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31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17元,项目支出3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435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350元,项目支出36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24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44元,项目支出30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145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458元,项目支出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584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5846元,项目支出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107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78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902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15000元)。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277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772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684.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5745.00元,增长2.8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普编办〔2020〕125号),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更名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5人比原编制数增加3人;二是人员职级变动公务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244元,较上年增加19523元,增长166.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244元,较上年增加19523元,增长166.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4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普编办〔2020〕125号),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更名为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普洱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2021年部门预算新增“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相应地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
||||||||||||
|
附件【附件3: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附件【普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xlsx】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