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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8-/2020-0617008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7
 主题词:  林业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17   作者:市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数: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 部门(单位)概况

部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的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2、负责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组织防控措施的落实;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检疫对象普查;

4、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和技术指导;

5、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管理和业务指导;

6、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机构规格:正科级

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主任)。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2名。

)重点工作概述

1、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2019年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一降三提高”各项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成灾率0.07‰,低于省下达5.93‰测报准确率96.7%,高于省下达6.7%,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

2、灾情监测准确,防灾减灾及时。充分发挥3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13个市级测报点,127个县级测报点,8319个乡村级虫情观测点的作用,积极开展虫情监测工作,全面摸清虫情发生动态2019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1.84万亩,发生面积比2018年下降27.5%,测报准确率达96.7%。根据监测预报结果,组织各县区加大防灾减灾力度,开展灾害防治121.84万亩,防治率100%,投入防治经费660.02万元。通过防治,全市未造成大面积灾害,成灾率0.07‰,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2亿元,挽回生态服务价值损失6.03亿元。

3、开展检疫监管和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在省林草局召开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普洱市林草局及时召开全市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下发《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好专项行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执法行动各县区林草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9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2次,与相关区域联合检查24次,检查木质包装箱、线缆盘2815个,检查涉木企业314家,苗木花卉基地120个,查办检疫行政案件6起,涉案金额68.6万元。三是认真开展检疫监管。2019年全市开展检疫复检162批次,复检种子80.07吨。苗木79.3518万株,木材0.9101万立方米,花卉0.8万株,除害处理2批。其中:江城、宁洱两个县在检疫复检中截获从广东调入绿化苗木带疫2批次,墨江检疫复检中查获伪造《植物检疫证书》3份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复检发现问题后进行调查取证,制作《植物检疫复检记录表》、《调查笔录》,依法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以及《送达回证》,对带疫苗木进行了除害处理,实行控制种植,并与苗木使用单位签订了《林业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防范责任书》《检疫监管协议书》,采取了规范措施有效阻止了疫情扩散。两次复检发现疫情和使用假证,锁定了广东省带疫调运的有力证据和检疫监管漏洞,及时报告省林检局后省林草局9月11日下发了《暂停从广东省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通知》。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有关文件、规定精神。转发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处理办法》《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到各县区林草局,认真组织全市8087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护林员学习了“国家林草局刘东生副局长在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培训班上讲话”精神,全面增强了全市各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2019年林业检疫监管工作得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各县区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普查,我市暂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

4、重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没有引起疫情扩散。2019年西盟、孟连、澜沧三个县被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为薇甘菊疫区,思茅区被公布为红火蚁疫区。按照疫区管理规定,市林草局及时下发了《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的通知》(普林发〔2019〕275号),提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疫情普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各县区加强疫区监测和防治,监测发生薇甘菊133.27亩(其中:西盟130亩,孟连3.27亩),思茅区城区绿环带草坪发现红火蚁190亩,按照当年发生当年除治要求,三个县已经全部开展防治,没有引起疫情扩散蔓延。

5、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17年底下达我市景东、宁洱、思茅三个县区林业局的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项目建设中央资金138万元。目前三个县已经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并已组织开展了项目市级初步验收。通过项目实施,三个县测报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必将实现辖区范围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及时准确地发布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为防治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完成市林草局交办其他工作。按照市林草局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完成机构改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等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为引领。预算编制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一是依法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政规定,在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在法律赋予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预算,并依法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及本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统筹考虑各项收入以及支出情况,全面、完整、合理地纳入预算编制,确保统一编制、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控制为主,目标引领。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为核心,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确保总量控制、收支平衡。三绩效引导,硬化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绩效管理新机制,以绩效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50,9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5,92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224,994.00元

与上年同口径2159715.00元对比增加191,205.00元,增长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上年结转资金224,99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509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125926.00元,上年结转224,994.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5926(本级财力2125926,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91,205.00元,增长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224,994.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092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50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926.00元,与上年同口径2119715.00元对比减少33789.00元,下降1.6%,减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按5%进地压减,2.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下降项目支出264994.00元,与上年同口径40000.00元对比增加224994.00元,增长5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224,994.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2592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2159715.00元减少33789.00元,下降1.6%。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3673.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33665.00元,增加少8.00元,增长0.0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补助。

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928.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189096.00元,减少43268.00元,下降22.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783.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94548.00元,增加10235.00元,增长1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8103.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37820.00元,增加283.00元,增长0.7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258.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14910.00元,减少9652.00元,下降64.7%。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6.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01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72062.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1564876.00元,增加7186.00元,增长0.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务用支出。

7. 213农林水支出(类)02林业和草原(款)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40000.00元,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8.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119.00元,比2019年的预算数184800.00元,增加1319.00元,增长0.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  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44407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4407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60283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283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3271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7120.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885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852.0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729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796.00元,项目支出2500.00元)。

6.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99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9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7.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72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21.00元,项目支出10500.00元)。

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8专用材料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8.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 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93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939.00元,项目支出0元)。

9.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 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93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939.00元,项目支出0元)。

9.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10709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7091.00元,项目支出0元)。

1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611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111.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11.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 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277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772.00元,项目支出0元)。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5926.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6%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2119715.00元对比减少33789.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按5%进地压减,2.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降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0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邮电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5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等开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2499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80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68994.00元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40000.00元对比增加22499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224994.00元。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939.0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95154.00元,增长91.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交通补贴97800.00元,从人员经费中调整到公用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绩效目标如下:

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

1.数量指标。2020年预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2万亩,完成防治面积122万亩,防治率100%。

2.质量指标。2020年上级下达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预计完成无公害防治率100%;下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必须控制在6‰以下,预计成灾率控制在0.07‰;下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必须控制在90%以上,预计实际测报准确率控制在96.7%;下达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预计完成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3.成本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本控制补助标准松毛虫15元/亩、薇甘菊200元/亩、小蠹虫50元/亩。

4.经济效益。2020年预计全市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21.8473万亩。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1.8元/亩×1218473亩≈1.7亿元;挽回生态服务价值年均损失:495.4元/亩×1218473万亩≈6亿元。

2.社会效益。通过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减轻了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的危害程度,改善了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林农及涉林企业的收入。

3.生态效益。通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控制虫源地,减少因病、虫、有害植物危害造成林木生长质量下降及森林次生灾害的发生,提高森林经营质量,保护森林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4.可持续影响。通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使有害生物的危害降到最低,林分质量得到提高,林木生长量逐年增加,促进林区产业发展,保障山区人民群众林业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21.00元,较上年减少559.00元,下降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721.00,较上年减少559.00元,下降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接待,无公函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把控接待标准;二是对接待对象按标准收取伙食费,用于冲抵本单位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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