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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2019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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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能源站2019年度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市级农村能源站是市政府和市林业局主管部门为发展农村能源建设而设置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的指导管理。
2、组织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炉灶、新型合成燃料、城镇沼气池工程、集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生活污水、太阳能、薪柴林、风能、微水电、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开发利用建设实行行业管理。
3、市农村能源站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发展农村能源建设对策、实施、方案和建议,提拱上级部门决策。
4、主持制定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实施项目进行督促、检查、验收。
5、负责对全市农村能源建设队伍人员统一管理,职业技术培训、考核和农村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施工资格审批,经验交流和技术指导。
6、审查和审核县(区)级农村能源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统计数计,并报省、市业务主管部备案。
7、工作要点
(1)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2)以实施项目为重点,促进农村能源新技术推广。
(3)以科技创新为重步,达到农村能源建设(沼气)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要求建设。
(4)以技能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能源建设队伍素质水平和服务功能。
(5)加强对社会宣传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和广大干部群众信任,注重部门之间协作。
(6)加强单位内管理,学习与工作两不误,提高全站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
(7)履行好本站对社会承诺的农村能源服务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年末机构数1个,事业编制人数6人。2019年度在职人员4人。其中:科技人员3人、技术工人1人,退休职工2人,全站在职及退休人员共计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与精准贫、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等建设相结合,做到相关项目共同实施,发挥综合效益,突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沿边群众、少数民族和直过民族等群众脱贫及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建设重点。通过省柴节煤炉灶、太阳能热水器等高效节能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全面提升贫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市林业局创文办要求,认真抓好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区清理整治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基本原则: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优先解决市场主体缺失和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控制为主,目标引领。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为核心,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按照总量控制、收支平衡的要求,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绩效引导,硬化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以绩效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优化配置。着力推进整合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将财力集中投向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901,7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1,744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01,744元,其中:本年收入901,7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1,744元(其中本级财力901,74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901,744元,其中:基本支出801,744元,占总支出的88.91%,项目支出1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09%。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01,744元,比2018年预算数809,028增加92,716元,增长11.46%。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66,439元,比2018年预算数3,209增加63,230元,增长1970.40%。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9,297元,比2018年预算数87,570减少8,273元,下降9.45%。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30元,比2018年预算数3,897减少167元,下降4.29%。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9,649元,比2018年预算数43,785减少4,136元,下降9.45%。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5,860元,比2018年预算数20,142减少4,282元,下降21.26%。主要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的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054元,比2018年预算数4,362增加1,692元,增长38.79%。主要用于: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28,051元,比2018年预算数492,217增加35,834元,增长7.28%。主要用于:反映人员工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反映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2,664元,比2018年预算数53,846增加8,818元,增长16.38%。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148,65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8,656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257,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57,1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8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9,29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9,297元,项目支出0.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9,64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649元,项目支出0.0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5,86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860元,项目支出0.0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9,78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784元,项目支出0.0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62,66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2,664元,项目支出0.00元)。
9.商品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34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44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0.商品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1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6元,项目支出0.00元)。
11.商品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1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6元,项目支出0.00元)。
12.商品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04元,项目支出0.00元)。
13.商品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14.商品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23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230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15.商品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45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54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16.商品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8,11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1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7.商品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元8,116.00,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1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8.商品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5,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9.商品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2,67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7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4,86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4,8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无:金额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7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7%。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709,028元对比增加92,71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元,如差旅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00,000元对比增加(或减少)0元,无变动。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决算时一并公开我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000元。主要用于: 农村能源技术推广。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454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25,454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4,979元,同比下降49.5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是由于农村能源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454元,较2018年的50,433元减少24,979元,主要是由于农村能源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农村能源建设(范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普洱市农村能源站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2018年的10,000元减少10,000元,主要是由于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能源建设(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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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农村能源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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