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林业局(部门汇总)2019年度部门预算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900000
普洱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普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国有森工企业。三是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使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四是组织、协调、指导和都督荒漠化防治、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国际荒漠脂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和开然林保护工程工作。五是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穖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县(区)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料、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六是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管理工作。七是负责辖区内湿地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国家公园的规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农村林业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九是监督管理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十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联系武警普洱森林支队和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联系普洱航空护林站的有关业务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市木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一是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协调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资金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十二是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十三是负责林来科技、教育和人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指导林业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十四是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普洱市林业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督查、信访等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党委、局机关各项议事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检查督促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责任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承办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听证工作;负责市级林业行政案件审查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拟订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办法、程序和执法人员的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林业执法证件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承办林业涉法事务。(三)造林绿化科(普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抇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荒漠化防治、石漠化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四)资源林政科负责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采找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负责市资源林政案件管理工作;指导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伍和乡(镇)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五)野生动植物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科负责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毓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执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履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六)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管理科责任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保护监管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七)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负责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拟订林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产品质量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组织产业项目并实行行业综合指导和调整;组织林业产业培训、招商引资、市场信息;负责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和运行,监督指导林业安全生产。(八)森林防火办公室(普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控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负责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协调武警普洱森林支队、航空护林站和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九)天然林保护工程与退耕还林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法规、实施办法、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程与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天保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年度作业设计和年度工程计划;组织天然林保护工程检查、监督、指导、验收与评估、监理与监测;组织天保工程区相关培训;负责审核、审批全市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保工程有关设计和规划;组织开展宣传;组织工程区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指导协调直属森工企业改革宏观管理。(十)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林业及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组织审核市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市下拨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林业行业会计核算和林业规费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全市林业生产数据统计和信息工作;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协调、指导内审工作。(十一)人事科教科负责承办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预测和引进林业人才,指导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以及林农培训、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林业先进技术引进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林业宣传工作和林学会日常工作;指导林业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十二)普洱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十三)普洱市森林资源管理站,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十四)普洱市林木种苗工作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完善生态安全体系。严格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以林地为核心保护管理,严守林地红线。积极做好“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为主的森林督查工作。创新资源保护机制。健全完善林业资源保护督查、约谈和“一案双查”制度。按照“无火就是功、有火就是过”的目标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二是加大国土绿化,实现林业三增目标。2019年全市初步计划实施营造林总计40万亩(含澳洲坚果种植15.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5.0万亩,思茅松、西南桦、桤木等速丰林造林5.0万亩,路域桉树替换面积2.95万亩),计划完成义务植树420万株。加大路域及其面山的绿化力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四旁的绿化美化力度,发展庭院经济。加快路域桉树替换工作。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三增目标。三是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推进2个国家、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完成总规编制和报批工作。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区界牌、界桩及自然保护区标牌、标示安装工作,做自然保护区法规的宣传。积极做好国家森林公园申报及审批工作,加强对现有的国家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和指导,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工作。四是强化湿地保护,推动生态环境改善。争取建立普洱市湿地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及普洱市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湿地申报、认定工作和湿地公园建设。启动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稳步提高,完成湿地保护率达52%以上。五是加快产业发展,推动普洱绿色发展。提升一产、突破二产、培育三产,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下经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品牌培育和有机食品认证。
六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林业发展潜力。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木权证发证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极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划转移交工作。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加快建立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金融资金真正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并发挥应有作用。七是发挥林业优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继续把生态治理、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经济林提质增效和特色林产业“五个一批”扶贫攻坚举措作为我市生态补偿脱贫的重要支撑。积极打造区域特色林业产业园区,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新兴林业产业,使农民从“流转土地的租金+劳务收入的佣金+利益分红的股金”三个方面获得可持续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八是继续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综治维稳、老干信访、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坚持按照“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逐项对照标准,不断完善,提高支部凝聚力,规范台账管理,完善痕迹材料收集整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强化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认真抓好综治维稳、老干信访、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林业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基本原则: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优先解决市场主体缺失和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控制为主,目标引领。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为核心,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按照总量控制、收支平衡的要求,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绩效引导,硬化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以绩效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优化配置。着力推进整合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将财力集中投向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普洱市林业局本级、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8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58人。在职实有2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9人。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592179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78762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13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300,28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59087913元,其中:本年收入58787626元,上年结转收入30028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787626元(其中本级财力5870762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59217913元,其中:基本支出54186926元,占总支出的91.50%,项目支出5030987元,占总支出的8.5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787626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179405元,增长20.94%。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80558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7907元,增长4.96%。主要用于: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57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40700元,增长3544.86%。主要用于:国家林业局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37987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980693元,增长3457.07%。主要用于: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普洱市林业局本级、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日常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265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856614元,增长2441.69%。主要用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7个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日常公用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9937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16187元,下降5.8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58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3258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代管森工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61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313元,增长0.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8818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29736元,下降8.72%。主要用于:缴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普洱市林业局本级、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087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8358元,下降2.33%。主要用于:缴纳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7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987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25707元,下降18.12%。主要用于:缴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普洱市林业局本级、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236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7322元,增长41.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及大病补充保险金。。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天保二期工程日常工作开支。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日常开支。
1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03197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338898元,增长95.16%。主要用于:发放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普洱市林业局本级、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及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缴纳办公楼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修费等。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9134326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181362元,增长44.02%。主要用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普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普洱市农村能源站、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威远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7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日常开支。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管护开支。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普洱市湿地保护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15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0000元,增长12.72%。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国家森林城市复检、资源总站、农村能源、林业服务中心、林下经济发展、战略储备林、桉树替换种植、自然保护区管护、脱贫攻坚工作等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太阳河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支出。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790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44728元,增长35.7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106156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5668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163981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8101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3061140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14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3481499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499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99371元(其中:基本支出5099371元,项目支出0元)。
6.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49688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688元,项目支出0元)。
7.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19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879元,项目支出0元)。
8.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55855元(其中:基本支出555855元,项目支出0元)。
9. 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4347902元(其中:基本支出4347902元,项目支出0元)。
10.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10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6元,项目支出198800元)。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元)。
1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782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2元,项目支出6000元)。
1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3782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2元,项目支出24000元)。
1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17692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2元,项目支出60000元)。
1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3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58000元)。
1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707840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40元,项目支出849000元)。
17.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18.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元)。
19.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2000元)。
20.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73241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41元,项目支出214000元)。
21.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17391元(其中:基本支出32691元,项目支出484700元)。
2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4300元)。
2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6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9000元)。
2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2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20562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62元,项目支出0元)。
2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38562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62元,项目支出18000元)。
2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0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000元,项目支出535200元)。
27.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119540元(其中:基本支出96540元,项目支出23000元)。
28.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583973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73元,项目支出406000元)。
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1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00元,项目支出0元)。
3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863798元(其中:基本支出3863798元,项目支出0元)。
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15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64元,项目支出0元)。
32. 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19年预算数为12407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407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林业局2019年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两个,分别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和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其中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2440000元,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126690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普洱市林业局2019年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有两个,分别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和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其中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2440000元,与省级资金配套,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1266900元,与中央、省级资金配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林业局2019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有两个,分别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和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其中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按森林面积每亩0.1元测算下达;政策性森林防火保险市级配套按公益林、商品林分别测算,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缴纳,中央、省、市、县按50%、25%、5%、20%的比例测算下达,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自缴15%,财政补贴85%,中央、省、市、县按30%、32.5%、5%、17.5%的比例测算下达。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869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3%;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99%。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46088221元对比增加8098705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上涨,2、本年度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地方财政发放部门纳入预算,3、本年度将代管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4、公开招考在职人员增加,5、在职人员工资上涨各项保险及公积金随之上涨。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30987元,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天保二期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的建设、资源管理站及林业服务中心、战略储备林、桉树替换种植、自然保护区管护、林业科学技术研发、白及良种种植、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7969800元对比减少293881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上年(2017年)结转资金828008元;二是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的建设今年投入资金比上年少35000元;三是上年度因新成立新上划6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专门下达了能力建设资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6061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63856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员11人,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新增人员3人;二是人员职务、级别变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0987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天保二期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护、思茅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楼的建设、林业科学技术研发、农村能源、脱贫攻坚、资源管理站及林业服务中心工作等开支。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05591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6200元,公务接待费499391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349增加120242元,同比增加11.9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17391元,较2018年的431349元增加86042元,主要一是由于2017年6个自然保护区管护新增有上划,2018年底理顺各种关系,2019年全面纳入预算;二是战略储备林、桉树替换种植、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控防制任务加重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自然保护区管护、天保二期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农村能源、战略储备林、桉树替换种植、资源管理站及林业服务中心、白及良种种植、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等开支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6200元,较2018年的572000元增加34200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中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分别新购置了车辆1辆,在2019年中将新增加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纳入了预算。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6062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自然保护区管护、天保二期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农村能源、战略储备林、桉树替换种植、资源管理站及林业服务中心、白及良种种植、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等开支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900111
|
||||||||||||
|
附件【普洱市林业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19102504838.xls】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