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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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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对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任务;组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逐渐推进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进程;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市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心测报网点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指导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市重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负责全市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森防检疫人员业务和检疫执法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基本原则: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优先解决市场主体缺失和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控制为主,目标引领。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为核心,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按照总量控制、收支平衡的要求,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绩效引导,硬化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以绩效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优化配置。着力推进整合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将财力集中投向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务总收入16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结余资金8万元。 2017年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政拨款收入16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56.58万元(本级财力156.58万元),财政拨款结余资金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8万元,占总支出的90.3%,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其本支出:“20805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79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05.3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94.61万元、公务经费10.7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3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9万元。项目支出:“2130204”林业支出16万元,主要反映林业事业机构、林业检疫检测、林业防灾减灾等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4.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4%。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2.32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3(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8万元,比2016的70.62万元增加34.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监测防控和检疫、林业检疫检测、林业防灾减灾等支出。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09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监测防控和检疫、林业检疫检测、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支出。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万元,比2016年的97.09万元减少81.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至2016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经费增加,2017年普查工作结束,所以经费减少。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58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99.19万元增加57.39万元,增长57.8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0.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78万元减少3.7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人员2017年工资由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正式进行养老保险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8.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6.23万元增加2.2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64万元增加1.2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基数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0.44万元增加0.51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7.48万元增加3.87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基数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13.3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78.62万元增加34.6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6年增加3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9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9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7万元,较2016年预算8.37万元增加2.4万元,增长28.6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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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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