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
|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根据省、市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要求,确保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市林草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见行见效,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和部署。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局办公室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3.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将《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作为干部学习读本。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
4.分别在5月、12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6.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7.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三、深入学习宣传林草法律法规
8.在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林草资源管理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9.结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等,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退耕还林条例》《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生态修复与种苗管理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10.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大象日等,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11.结合知识产权保护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林草改革与产业科技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12.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深入学习宣传《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13.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深入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林草防火科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四、深入开展2023年普洱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14.选取林草法治业务骨干,组建林草普法队,深入基层、入村入户,对“8类重点人群”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行业普法以及全面普法。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局办公室
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站、中心、专班)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